理赔规程:水浸车辆分4档理赔

 所属分类:  2013-2-18 20:02:35    加入收藏

理赔规程:水浸车辆分4档理赔

1.接到保险客户报案后,严格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确定车辆受损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属于保险事故的,尽快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并合理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明确不属于保险事故的,耐心做好车主的解释说明工作。

2.受损车辆拖到修理厂后,督促修理厂尽快清洗、拆检,同时根据受损车辆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维修方案。

3.根据车辆受浸水位情况,可以将受损车辆分为水浸坐椅底板以下、坐椅以下、仪表台以上、仪表台以上等四类。根据车辆结构和价值,可以将受损车辆分为1.6排量以下、1.6~2.0排量、2.0~3.0排量、3.0排量以上等四类。对不同的车辆类型和损失类型确定不同的拆装、清洗、烘干、检修工时标准。

4.在修理厂出具报损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出具定损单。

5.在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索赔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2013年2月27日

车主多会抱怨理赔带来的麻烦
     车险“赔款实名制”,顾名思义,就是机动车辆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并预先支付维修款项。待理赔完成后,保险公司的所有车险理赔款会直接打到被保险人的同名账户上。这项制度是自今年11月1日起,在广东、四川、湖南、江苏等省开始实施的。 与车险“赔款实名制”相对应的是过去的代理式车险理赔制度。汽车出险后通常是由汽车4S店、保险中介等机构代理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这些代理机构同时还会先帮车主垫上维修款项,保险公司的赔款也会打入这些代理机构的账户。 车险业务一直是财险公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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