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霸王条款应早日废除

 所属分类:  2013-2-24 11:49:39    加入收藏

车损险霸王条款应早日废除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车损事故发生后,无论用新的零件还是用旧的零件,保险公司都是在保额范围内去赔偿,与零件新和旧没有关系。若车辆保额是80万元,即使因修车零件花了100万元,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也不赔。邱宝昌建议消费者向地方保险行业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卖一斤白菜就该收一斤菜的钱,车损险也应当按照汽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放心。车损险高保低赔的霸王条款于法、于情都该早点废除,这对于保险行业的诚信建设和行业形象至关重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

目前国内车险保费的定价机制并不完善,新车购置价该由谁来定也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此外,饱受诟病的所谓“高保低赔”条款,对车主来说并不公平,有关规定亟须加以细化。

2013年6月20日

新车投保三天后出险,为何遭遇拒赔
     新买的车辆投保三日后就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段先生怠于办理车牌照及行驶证,因此拒绝赔偿。段先生为此把保险公司诉至西城法院,索赔车辆损失险19065元。昨天,法院受理了此案。 段先生说,他去年12月5日买了一辆轿车,并于当日向保险公司投保包括车辆损失险在内的险种。三天后,段先生驾车撞上了小区台阶,花费修车费19065元。段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拒赔,保险公司表示,保险条款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无交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码、临时移动证时,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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