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风险成本加大考验车险行业成本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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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 1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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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风险成本加大考验行业成本控制能力
在当前商业车险改革所处总体背景下,新发布的《示范条款》得到了社会、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热议。特别是,其中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保险责任和范围。但受制于当前国家保持物价稳定、商业车险高位盈利以及客户接受程度等多方因素,保持新旧条款价格体系的稳定,应当是本次改革“题中应有之意”。虽然我们还无法准确的量化新增风险和责任对应的保费成本,但是按照风险与成本对价的原则,风险成本相对加大、费率整体水平基本稳定,必然挤压一定的承保利润空间。
众所周知,商业车险近两年实现了盈利,而这种盈利在业内带有一定普遍性,可主要归因于保监会70号文等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行业基础建设带来行业整体保费充足率提升,渠道创新、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带来的经营成本降低等等,这些行业共性问题的改善促进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市场化改革后,车险作为社会大众的必需品,价格仍将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是否具有更好的成本控制能力不仅是保险公司经营制胜的关键,也是全行业适应市场化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综合考虑历史因素、现实状况与未来预估,今后各保险公司在新的条款和费率下,要保持既有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必须进一步提升成本控制能力,特别是依靠电销、网销、交叉销售等低成本的销售渠道,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依靠快速理赔、移动查勘、信息化建设、总部集中化管理,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