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提醒车主:不要重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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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2 10: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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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提醒: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车主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2013年1月20日
车主应该如何经济划算地买车险? 据了解,很多车主因为不清楚新车应该上哪些保险,又嫌麻烦,往往会把保险一事在买车的时候全权委托给车商或朋友一起办理。但是一年下来了,不少车主会觉得当初是一窍不通,被“蒙”了。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是第一次保险还是续保都是有不少“讲究”的,首先续保时间不要错过了,其次要根据自己的驾车技术挑选适合自己的续保方案。
“续保”不能拖
我的同事在2006年6月购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购买了一年的车险。今年车险到期后,忘记了投保的具体日期,加上心存侥幸觉得拖几天没事,便没有及时续保。没想到,就在7月7日遭遇车...
查看全文>> 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由于保险合同多为格式条款,为了防止保险人在合同中做出免除自身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规定,修改后的《保险法》对保险人订立合同时所尽义务做了更严格的规定。新保险法要求保险人对合同应当履行全部说明义务,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应做出提示。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表示,要求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时应附格式条款,是终稿中新增的一条,主要是为了让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就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有一个全面了解...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31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会车时应遵守的规则未作出具体的规定 1999年12月30日6点30分左右,被告人孙某骑一辆两轮摩托车去上班。当他沿着顺义区赵魏路自北向南行至南彩镇望渠村村东侧路段时,对面驶来一辆大货车,本来应当减速避让,他却没有减速。为了避让大货车,急忙向右侧打把,与此同时,他突然发现一老人推独轮车在马路右侧前行。孙某立即踩刹车,但由于发现老人较晚,孙某的摩托车将老人撞倒,致老人昏迷不醒。孙某见老人一动不动,以为老人已死,骑上摩托车逃离现场藏匿家中。_后老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孙某销毁了摩托车撞击老人的痕迹,...
查看全文>> 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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