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观点:车险费率应与理赔金额挂钩

 所属分类:  2013-3-13 21:58:56    加入收藏

学者观点:应与理赔金额挂钩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庹国柱认为,北京此次将车险费率与理赔次数挂钩,对于规范交通行为有很大的作用。今后,车险的管理会越来越细,这有利于促进车主谨慎驾驶,减少事故发生。

  “但我认为,车险费率浮动既要与理赔次数挂钩,也要考虑理赔金额”,庹国柱举例说,有的车一年小剐小蹭了4次,理赔金额不超过1000元,但有的车一次肇事理赔后就把多年的保费都赔回来了,这两种情况如果都按照理赔次数来浮动费率,就有些不合理。但庹国柱也表示,将费率浮动与理赔金额挂钩需要与统计学相结合,涉及诸多信息,目前要进行这项工作还有难度。

  庹国柱还表示,在美国、加拿大等国,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小赔案的频繁发生,会设定一个最低免赔额。“比如将最低免赔额设定为500元,如果投保人出险后获赔了590元,那么投保人不但得自己出其中的500元,还要被保险公司记录车辆出险一次,第二年其车辆的保费还要上浮。如果投保人不索赔,其车辆的保费则会下降。这种做法减少了保险公司的工作量,也减少了事故数量”,庹国柱表示,北京也可以实行这种免赔制度。

  此外,对于方案中提到的车险浮动费率系数与“平均年行驶里程”挂钩,庹国柱认为,这也是一种进步,“过去一些车辆存在不买保险的情况,就是因为车主认为自己一年只开几千公里,出险概率小。此次方案规定平均年行驶里程低于3万公里的车辆可获得九折优惠,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出租车每年要开几十万公里,出险概率高,所以就应该增加费率浮动。”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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