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之二 牌照未办好车辆出险

 所属分类:  2013-3-16 14:36:12    加入收藏
不赔之二 牌照未办好车辆出险

  ■案例

  李先生花十多万元买了辆新车,并为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一次缴纳了保费。但出乎意料,不到一星期,在车牌尚未办好之际,李先生的新车却被偷了。于是,李先生找到保险公司索赔,同样被拒赔了。

  ■理由

  新车保险单上有特别规定:“本保单项下全车盗抢责任险责任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因为李先生的车牌尚未领到,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据业内人士介绍,新车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附加险可以用发动机号、车牌号办理登记手续,出险后也可以据此认定。

  而全车盗抢险就不同了,只有上了正式牌照的车辆才能表明其身份,没有车牌号码就没有办法为车辆登记。一旦车辆被盗抢,根本无法证实车辆身份,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机动车辆上牌后,才正式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李先生车辆丢失在上牌照之前,所以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尚未开始,保险公司自然就不给赔偿。

  ■提醒

  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因此,提醒消费者,在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同时提醒车友,一旦发生事故,而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也可以超载为理由拒绝赔偿。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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