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了车辆保险后,车主需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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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6 2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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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合同双方权利的顺利实现,需以履行自身应尽义务为前提,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也不例外。无论是《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还是交强险条例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作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单、批单、特别约定等,对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那么,在购买了车辆保险后,车主需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呢?
张先生驾车回家途中不幸发生意外事故,经交警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审核时发现,张先生未按约定的时间缴纳保险费,应予拒赔。
投保并不代表保险合同生效,而只有在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公司才对保险责任进行负责。保险合同生效的关键有两个方面:①投保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②保险公司签字盖章同意承保,两者缺一不可。缴付保费是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如果没有按约定履行该项义务,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对于已发生的事故有权拒绝赔偿;另一方面,投保人在缴纳了保费后,如果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签字盖章确认的保险单,即使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有理由拒绝赔偿,不承担保险责任。
2013年2月18日
电动车也被强迫购买保险,这是怎么回事? 车子、发票都没变,可来回跑了两趟才给上了牌,“难道是因为我没有买保险,被‘难看’掉了?”前天,徐师傅向本报反映,讲述其电动车上牌碰到的一件怪事。车主反映:没买保险,敲好的钢印又被抹去徐师傅是安徽人,20日下午,他在海曙欧尚超市花1700多元买了一辆富贵人牌电动车。因为暂住地在鄞州石碶,当天下午,他到轻纺城对面一上牌点办理上牌手续。徐先生告诉记者,工作人员查看相关材料后,同意发放牌照,还在电动车前轮的右侧避震柱上敲上了钢印,购车发票上也盖了“牌照已领”的印章。就在他以为牌照马上能到手时,工作人员告...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