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拒赔之二无牌照车出险案例

 所属分类:  2013-3-17 17:54:02    加入收藏
 不赔之二无牌照车出险案例

        陈先生花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并为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一次缴纳了保费。但出乎意料,不到一星期,在车牌尚未办好之际,陈先生的新车却被偷了。在报案并多次自行寻找无果后,于是,陈先生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赔了。

        不赔原因:新车保险单上有特别规定:“本保单项下全车盗抢责任险责任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因为自己的车牌尚未领到,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据业内人士介绍,新车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附加险可以用发动机号、车架号办理登记手续,出险后也可以据此认定。而全车盗抢险就不同了,只有正式的牌照才能表明车辆的身份,没有车牌号码没有办法为车辆登记,一旦车辆被盗抢,无法证实车辆身份,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机动车辆上牌后,才正式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陈先生车辆丢失在上牌照之前,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尚未开始,保险公司自然不负责赔偿。

        商报提醒: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因此,提醒消费者,在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同时需要提醒车主,一旦发生事故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也可以超载为理由拒赔。而对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保险公司也拒赔,原因很简单:所投保险还未生效。

2013年1月30日

车祸肇事者与受害者同名同姓该如何是好
    年仅7岁的小章捷(化名)在横穿马路时,被章捷(化名)驾驶的出租车撞倒在地,导致颅脑损伤,后经鉴定其已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章捷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一场车祸,肇事者和受害者同名同姓的几率有多高?这个概率不用说绝对很低。记者从合肥市高新区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肇事者和受害者竟然同名同姓。 2007年5月的一天中午,年仅7岁的小章捷(化名)在横穿马路时,被章捷(化名)驾驶的出租车撞倒在地,导致颅脑损伤。经过紧急治疗,小章捷在花费了6...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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