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破获了一批保险领域经济犯罪案件
保监会之前已经发布通知,要求各保监局严肃处理伪造和销售假保单的违法行为,要求各保险公司认真清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特别是航空售票网点及旅行社类机构的管理,禁止与未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近年来,相继查处并通报了湖北、上海、山东等地有关保险代理公司或个别保险营销员伪造和销售保单的案件,对相关机构吊销许可证,并将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但是“三假”问题并没有彻底和国内保险业绝缘。
CBN记者从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对涉及承保的25辆车的赔案进行了逐案内查外调、清理甄别,发现奉贤区上海润龙汽车修理厂涉嫌在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期间,以套牌、重复报案、扩大损失、制造虚假现场等手段制造假赔案57件,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6.02万元。57件赔案事故的发生地点都在奉贤区,均为无人伤车损事故,并且其中56件赔案都有奉贤交警或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发现疑案后,该公司及时报案,经上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侦查,涉嫌制造假赔案单位的法人代表被依法刑事拘留。
CBN记者在日常采访中了解到,虚假保单案件已经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例如,从一些地方保监局最近查处的几起虚假保单案件来看,虚假保单的来源已经从以往的中介代理机构转移到保险公司内部,尤其是一些经营效益较差的基层机构。有的是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行为,如某中支公司伪造石油勘探开发保险保单案件,主要是公司中介部经理一人所为;有的是公司集体作案的结果,如某中支公司销售虚假车险保单案件,公司高管人员公开授意,集中印制空白保单,各部门协同配合制作销售虚假保单。因这些虚假保单直接从保险公司流出,与真实保单混在一起进行销售,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
另外,出具虚假保单的动机日趋多样化。一些地方保监局就发现,保险公司出具虚假保单主要是为了套取费用,但动机却不尽相同。有的是为了侵吞保费,如某营销服务部以上级公司拖欠工资、房租为名,制作销售虚假保单私吞保费;有的是为了套取资金进行费用返还;有的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而帮助客户达到特定目的。
与此同时,各地保监局在检查中也明显感到,检查假赔案的查处工作相当困难,例如在查处通过制造虚假小额单方事故进行保险索赔,这一目前保险诈骗的主要形式之一的案件中,就存有三大问题:即保险监管部门对无兼业代理资格的汽车修理厂无明显执法权,检查工作只能从保险公司外围寻求突破;保险公司难以掌握车主真实信息,检查工作无法从被保险人方面进行赔案信息核对;大部分保险公司对非合作单位的修理厂的赔案记录无法查询,难以提供检查所需数据支持
2013年3月24日
车辆驾驶人为原告即实际投保人 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