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条款
刚买完新车办了保险的车主,在上牌照的路上发生追尾事故,保险公司却以车辆没有牌照为由拒赔。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经过审理以未尽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车辆损失4万余元。
2008年5月2日,白女士在一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授权的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起亚轿车,并当场办理了车辆保险等手续。购车当天,白女士就交纳了3000余元保险费。3天后,白女士的家人开着车去办理车牌照,途中发生追尾事故,还被判承担全责。
法院认为,根据证据证明,白女士是在事故发生后拿到的保险单,因此不能说明白女士在发生事故前就知晓了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尽到了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法院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白女士保险赔偿金4万余元。
2013年3月24日
车辆出险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 ...
查看全文>>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车辆强制保险,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交强险费率查询,也就是说,同一车型的车辆强制保险费用是相同的,其中,6座以下的私家车每年应缴的基础保费是950元。 平安车险报价,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立即报价送3888元加油卡! 在统一的基础费率基础上,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双挂钩”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新车第一...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7日
在汽车保险投保中建议车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建议车主在汽车保险投保中多花一点钱,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等,可以在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使车主避免损失一些利益。而其他比如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等等其它险种,在汽车风险中,相对而言不会对家庭幸福和财务导致严重的影响。因此,建议根据需求来购买。而轮胎单独破损险、车漆单独破损险以及发动机涉水等方面的险种需要车主根据实际用车情况决定是否汽车保险投保。...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车辆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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