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浮动将有“说法”,商业车险不会有较大优惠
国家公布了新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新《条例》中有两点特别引人关注,一是今后外资可以介入交强险行业,一是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下年度是否上浮交强险费率的依据。昨日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无锡保险业中外资进入车险行业的可能性不大,且由于费率标准尚未公布,无锡保险业技术平台还未做调整,现在尚无法按照新《条例》实施。预计最早今年下半年,交强险的上浮费率标准有望出台。外资进入车险尚有时日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员称,现在无锡财险行业内,只有一家外资保险公司,而该保险公司主要针对的是日本企业客户。“虽有很多外资财险公司想在锡从事车险,但不可能马上介入。”这位工作人员分析,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一般以不盈利为主,且交强险不得和其他商业车险捆绑销售,若外资企业急于想得到回报,单纯靠交强险显然有些困难。“不过,通过交强险的购买,可拉来更多的商业车险客户,这需要一段时间运营下来才能见分晓。对于投资比较谨慎的外资保险企业来说,肯定不会贸然介入这一行业。”
交强险费率浮动将有“说法”
“2009年,江苏省保监局和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曾联合发布关于交强险交通违法行为费率浮动的标准。不过当时由于保险公司的技术平台无法和交巡警部门对接,最终该标准没有实施。”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车险部门朱先生介绍,该标准细致到对闯红灯多少次上浮多少都有说明。而这次修改后的《条例》没有说明费率浮动标准,因此必须在等费率标准出来以后,保险公司才能按照《条例》实施。“而且是否是按照2009年版标准实施,还是另外再制定标准现在还不知道。怎样情况下要上浮费率,参照的交通违法行为与普通出险的有责交通事故是各自计算,还是累计计算,现在都没有明确呢。”朱先生表示,即使费率标准出台,还要保险公司调整技术平台,并与交巡警部门对接后才能正式执行。而费率标准制定和技术对接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的可能性比较小,最早也要到今年下半年才行。
商业车险不会有较大优惠
“这次《条例》明确了交强险实行不盈利不亏损原则,可见国家修改的目的是让车险走向更合理的方向。”据市保险业协会人员说,交强险调整之后,商业保险会有小调整,但保费不见得会出现大幅度优惠。据悉,今年4月份中国保险业协会出台了有关商业车险的示范性条款,其中曾提到,车辆续保时需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而非新车价值计算。“示范性条款同样没有提到过上浮费率。倘若保费降低了,费率有可能会增加。
第一次调整是在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令第462号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于2006年7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结构、费率水平全国统一。其中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每年保费950元,其他的车辆也有相关的标准,车主第一年缴纳的时候,只需按照标准对号入座。
第二次是在2008年2月1日起,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36座以上公交车等在内的16个车型投保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至39%不等。这是中国保监会11日正式公布的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中明确的。交强险共分42个车型,本次交强险费率调整遵循的原则是调低不调高,最大限度减轻车主负担。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这也是交强险自2006年7月问世以来第一次“改版”。
第三次是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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