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车主为何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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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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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到行人,对方负全责,怎么赔?谁来赔?谁先赔?”相信这是不少车主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困扰最多的三个问题。近日,本报就接到了这样的热线咨询电话。
11月13日,在上海某高校任教的马老师像往常一样驾车去上班。途经徐家汇附近时,马老师从车辆的后视镜里,突然看到有人倒在车辆左侧后门,马老师立即把车停了下来查看。幸好当时车速较慢,受伤老人并没有生命危险。马老师随即将受伤的老人送到医院,并打电话报警同时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
经医院初步检查,表示老人出现骨裂要住院开刀,马老师当场垫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马老师认为,当时自己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才与自己车辆发生的碰擦,自己应该无责或负次要责任。但是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却让马老师傻了眼,车主马老师在这起事故中负70%的主要责任。
此时的马老师没有多想,认为车辆既然都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就会赔。但马老师的理赔之路却颇为艰难。原来,由于老人身体虚弱,因此选用了进口的钢钉和一些止痛药品。而保险公司则称这些药品超出了医保范围,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同时表示,由于伤者的治疗仍未结束,应该在治疗全部结束后,由保险公司审核医疗单据进行赔付。至此,马老师开始为赔付奔波。
焦点1
车主为何负主要责任?
车主马老师当时在机动车道上是正常行驶,且车速较慢,而老人是乱穿马路,自己撞到马老师车上,为什么还要马老师负70%的主要责任?
律师观点: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言,当然是老人负全责。但是实际上,交警部门在认定责任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一是法律规定;二是负担风险的能力;三是和谐社会的稳定。在“负担风险的能力”上,显然一般老人的抗风险能力相较车主相差甚远(抗风险能力简言之就是经济实力),若判老人全责,则其医疗费用等事故相关支出可能会存在困难,而若判车主负主要责任,因为有保险公司支持,赔付能力是无需质疑的。交警在考虑多方因素后,因此判定车主负主要责任。
2013年5月23日
车险的“雷区”一:钱入业务员个人账户 主持人:有关保险纠纷的热线开出第一天,我们就收到了几十个电话,主要集中在财产保险方面。在这里,主持人请来律师一一支招。保户还应当注意那些“躲”在各个保险条款里的免责条款,以免到时发生纠纷。
“雷区”一:钱入业务员个人账户
去年6月,晋安区林先生给爱车买了份保险,保险公司业务员给了林先生一个账号,让林先生先将钱转到业务员名下,再由业务员转交给公司。林先生照办了,并把银行回执单一起给了业务员。直到几个月后,保险公司前来索要银行回执单时,林先生才知道那个业务员已骗了钱跑了。
律师提醒: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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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多少关乎优惠幅度
孙小姐开车属于“菜鸟级”,把崭新的飞度碰得“灰头土脸”,不管大、小事故都会找保险公司理赔。仅一年时间出险记录就达到了8次,孙小姐感觉自己买车险没白掏钱。当一年车险期到了以后,孙小姐仍然决定选择原来的保险公司续保,可是却发现自己的保费竟然上升了大约20%,这让孙小姐感到非常疑惑,怎么同样的公司,一年的保费差别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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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针对部分车主工作繁忙或缺乏索赔知识,平安电话新车保险日前在北京地区正式推出上门理赔接送车服务。享受这项服务的平安客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客户在平安电话车险部门同时投保了一定保额的商业险及交强险;出险或取、送车的地点在北京市五环路内。届时,平安电话车险的服务人员可上门定损,并将事故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完毕后再将车辆送回。
电话车险直销模式以“价格优惠,购买方便”俘获了广大车主的心。然而,很多车主在享受电销低价优惠的同时,却放弃了电销的另一便捷服务:送单上门,反而纷纷登门拜访电销门店,领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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