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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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9: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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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所谓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是指为订立、履行保险合同充当中介人或提供服务,并收取中介服务费的人。保险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保险法》第122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法律特征主要是:首先,保险代理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证书和授权书才可在权限内开展代理业务;其次,保险代理人在法律上与保险人 视为同一人,在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名义所作的意思表示,直接对保险人发生效力;代理人所知视作保险人所知,保险人必须对其代理活动承担法律后果。
《保险法》第123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其主要法律特征是:首先,保险经纪人必须取得相关的资格和许可,才可开展业务;其次,保险经纪人是独立的保险中介主体,其必须对自己的一切过错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2013年5月11日
能否为新能源汽车设计保险产品? 能否为新能源汽车设计保险产品
实际上,已经有保险公司开始着手研究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车险费率,比如天平车险就曾设计一些针对新能源汽车特点的保险条款,这些条款使新能源汽车价格较传统汽车的保险费便宜,该产品根据排放标准高低给予一定的费率优惠。据透露,该公司已经开发了相应的产品,但目前还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批。该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以车险为例,保险标的是二氧化碳的一个主要排放者,普通汽车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00-300克,一辆普通私家车一年的碳排放量约2-3吨。保险公司在费率设计中引入里程因素,行驶...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