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规1 交警办案应具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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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5 2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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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昨日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部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将取代现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新规”明确交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同时增设司机酒后驾驶酿车祸须及时验血、交警部门介入保险等规定,使其有利于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
新规1 交警办案应具相应资格
昨日公布的“新规”明确,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目前现行规定只是要求具有1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警,经培训考试合格可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后,可以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2013年4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修改 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税总局近日发布了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
据了解,按照2006年开始实行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还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