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损失发生 保险公司就应该根据合同进行相关的赔偿
北京祥龙省际客运公司的驾驶员开车撞死一名无名男子,事发后10个月也没能处理。交通队计算出客运公司应该赔偿的款项数额让客运公司交纳,由交通队提存保管。但是客运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于是提起诉讼索要赔偿金。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给付客运公司保险金25万余元。
2007年12月28日晚,祥龙公司驾驶员刘某驾驶公司的车辆行驶到山东省沾化县境内时,不慎将一名男子撞倒致死。祥龙公司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此次事故经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祥龙公司驾驶员负全责。由于查不到这名男子的身份,事发10个月后,经当地交警大队调解,并按照当地生活水平作为计算标准,祥龙公司应该赔偿死者的费用共计为25万余元。祥龙公司也向交警大队交付了赔偿款。
祥龙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没成想却遭到拒赔。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受害人身份没有确定,并没有得到其合法继承人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权利代表受害人进行调解,其签订的调解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由于受害人的身份没有确定,祥龙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并没有受到实际损失,其无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因此不同意给付保险赔偿金。
法院认为,祥龙公司司机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了此次交通事故,祥龙公司为此向交管部门支付了无名尸的赔偿金,由交管部门提存,损失已实际发生,对此损失祥龙公司并无主观过错,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损失一般,经简单维修后能上路的,建议自行开回家,对未维修部分再次维修,这样可以减少车主的损失(异地等待的时间、食宿成本);如果事故仅造成外观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也可以开回家维修。...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日
北京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不赔为由,不予全额赔偿 刘先生驾车将人撞伤,但是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不赔为由,不予全额赔偿。刘先生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全额理赔。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详情请看本文报道。
刘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去年6月,他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一个月后,他驾车将人撞伤,交管部门认定刘先生负事故80%的责任。刘先生已经赔偿伤者,但提出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赔偿中有部分非医保用药为由,不予全额理赔。
刘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没有依据,起诉要求全额理赔。...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2日
购买了全车盗抢险 爱车被盗如何理赔 如果你在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还购买了全车盗抢险,下面举例说明步骤:
小李晚上把车停在家门口,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的车不翼而飞了。
在这种情况,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办好登记手续,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可带齐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单正本、身份证、行驶证等,与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只能获得80%的赔偿,而且是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来赔偿。
以上所列均为较普遍的例子,总之万变不离其中,如果有相熟的业务员,在出险后可立刻向其咨询,当然...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7日
乘车人跳车致死保险公司赔12万 乘车人跳车致死保险公司赔12万
2006年6月25日,金昌人张某驾驶满载货物的车辆行驶至某收费站时,因货车制动失灵,乘车人姜某跳车后被该车右后轮碾压身亡。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张某赔偿死者姜某有关损失共计15.7万元。但在对死者的赔偿问题上,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金昌营销部以姜某是车上人员不属第三者险赔偿范围等为由拒绝赔偿。后双方诉诸兰州市仲裁委。经审理,仲裁委终局裁定金昌营销部应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姜某12万余元。保险公司未提异议,该裁决目前已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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