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投保以“保障”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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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0 2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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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投保以“保障”为要
汽车购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保障”,保障安全,保障损失得到必要偿付。保费的高低也就与投保内容密切相关。选择车险时如果只拿保费作比较,而忽略了险种、责任范围、附加服务等关键因素,就有可能造成得不偿失。
在4S店投保费用较高,但车主可以享受到更专业一点的服务,通常定损额也相对较高。如果到较小的代理点投保,通常保费会低一点。但保险公司定损时如果定损额度低于4S店修理费用,车主就必须补足差价或者自己寻找维修厂。如果遇到不良维修厂家,很有可能造成车辆“二次故障”。
因此,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如果认为投保时指定4S店维修费用无法接受,就一定要在投保之前仔细了解保险代理公司投保指定维修店的资质和信用,以免遭受损失。
2013年5月11日
各保险要建立车险理赔回访和承保理赔信息社会查询机制 建立车险理赔回访和承保理赔信息社会查询机制 自2009年11月1日起,各公司在车险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要对客户进行理赔服务回访。对于一个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或赔付金额较大的,保险机构可与被保险人本人进行当面回访。相关回访录音及记录应妥善保存,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各保险总公司要逐步建立车险承保、理赔信息查询系统,要通过网站或电话等方式实现由客户自助查询车险保单基本信息、理赔进度、理赔次数和赔款金额等,提高保险理赔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对已经建立车险联合...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