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排量1.0升(含)以下的车辆今年起车船税可少交120元
陕西省2013年车船税新标准是怎样的呢?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车船税征收标准在各个省份的具体实施各有差异,车船税征收标准将根据各地税务局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予以确定,车船使用税是按年征收的,车主们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2013年车船税新标准基本上还是沿用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对于车船税征收标准和档次的规定。但是车船税的具体施行还要根据各个省市和地方税务局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征收标准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有些省市制定了2013年车船税新标准。比如,陕西省近期就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车船税征收办法〉的决定》,对陕西省原来施行的车船税征收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征收办法是分为七个征收档次,新办法在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改后陕西省排量1.0升(含)以下的车辆,无需再按照原先排量1.6升以下车辆每年300元的标准缴纳车船税,车主每年可少缴纳120元,每年只需缴纳180元的车船税。但是其它6类的排量并没有改变,还是按原先的征收额度征税。
那么如果根据陕西省2013年车船税新标准规定,在陕西购车的朋友,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从2013年起将可以少缴纳120元的车船使用税。比如陕西的小王在2011年购买了一部排气量为1.0升的汽车,如果他之前每年需要缴纳300元的车船税,那么从2013年起,小王每年只需缴纳180元的车船使用税即可。但是汽车排量大于1.0升的陕西的车主朋友,则不能享受到实惠,还是按照原来的征收标准纳税。但是不管是哪个省市的车主朋友都不用担心因缴纳车船税须亲自到税务局,路途遥远或者有要务在身而抽不出时间而带来的麻烦和不方便,也不用担心不能及时缴纳车船税而要补交滞纳金的尴尬,因为车主朋友可以在购买交强险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为缴纳车船税,这样就不会产生前面担心出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