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保护消费者利益部分条款

 所属分类:  2013-4-4 21:43:06    加入收藏

新《保险法》保护消费者利益部分条款

1、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险公司在条款上做标示的行为并不能代表保险公司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还需要对“免责条款”的内容另行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3、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就意味着,核保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推脱责任。

4、二手车过户后,新车主只须通知保险公司,就可享受原保险合同保障。

2013年2月18日

中国平安车险配送服务已全面升级
    中国平安主办的首届 “电话车险配送服务论坛”获悉,平安电话车险配送服务已实现全面升级,为客户免费送单上门的不再是普通的送单员,而是可以为客户答疑解惑,给出合理建议的“车险专家”,使车险保单不仅 “送的到”,还能“送的好”。 同时,平安要求配送人员要严格遵守配送时间,能够把保单准时交到车主手中。在正常情况下,市内配送时效为48小时,远郊为72小时。 并且,由于保单配送的过程涵盖了收集客户信息、对车辆进行检验、收取保费、解答疑问等环节,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签单、送单。“因此,平安目前对送单人员的要求...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