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来撞奔驰 引出贬值费纠纷

 所属分类:  2013-4-5 13:25:46    加入收藏

日前,成都奔驰贬值费案”已尘埃落定,由于法院首次支持了无过错车辆的索赔“贬值费”的诉求,此案备受蓉城车主关注。

3月10日,成都市中院出台最新一批示范性案例,去年备受车主关注的“奔驰贬值费案”赫然在列。由于该案首次支持了无过错方的索赔诉请,引起了本地车主的极大关注。

新闻回放

宝来撞奔驰 引出贬值费纠纷

2006年9月11日,“奔驰”S600车主李某的司机驾车行驶到高新区永丰立交桥时,一辆逆向行驶的“宝来”车将它撞了个正着。事发后,警方认定,宝来司机华某违反道法,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李某将华某和肇事车主黄某都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汽车贬值费20万元及评估鉴定费8000元。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肇事司机和车主赔偿原告车辆贬值损失等共计19.91万元———这就是去年备受关注的“奔驰贬值费案”的始末。

对于此案,法官称,随着经济发展,车辆绝对数量将不断增长,车主维权意识的增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此类纠纷日益增多,请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在不久的将来甚至可能成为一种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具有普遍性的诉请。然而,我国法律暂无具体条文对此有明确规定。此案的判决支持了车主索赔车辆贬值损失的请求,具有相当的借鉴和示范意义。

据悉,全市各级法院遇到类似案例,如无不同情况或不同处理理由,一般应参照此判决。

2013年4月14日

案例分析: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
     尽管保险合同上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职责和车主的权利,然而,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然有大量的纠纷发生。对此,保险公司人员透露,发生纠纷之后,能否理赔成功关键在于车主能否正确理解保险条款,避免因误解而进入保险理赔的误区。 一、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   事件:田先生驾车去山西路上出了事故,田先生受了重伤,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田先生很是气愤,因为交强险、商业车险他均已经购买,居然没有一个能赔。   专家提醒: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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