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失险的除外责任
(一)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机动车辆损失险是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两个A本险别之一,承保车辆道受保险贵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
机动车辆权失险的保险责任一般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只有列明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方承担贻偿责任。我国机动车辆权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较为广泛,通常包括:
I.意外事故
在国外,有的保险人专门设立了碰撞、倾授险承保这两种风险造成的车辆损失。所谓碰撞是指: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
触,即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ff外碰撞造成本车的损失;二是当货物装1.车以后,车与货即视为一体,所装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属于碰撞损失;三楚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车辆损失险承保的仅是碰撞损失,即因碰撞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车辆自身损毁。倾覆是指保险车辆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翻倒并不是倾攫事故)的一种状态。
2.自然灾害
包括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造成车辆的损失。山于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及保险车辆的行驶区域相差很大,其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采用这种一揽子责任的承保方式,无疑对于某些被保险人是不公平的。因此有的保险公司将全国分为几个地域,适用不同的费率,以避免被保险人之间的保费补贴现象,达到相对公平的目的。
3.施救保护费用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山保险人在保险车辆以外的保险金额内负责。施救措施是指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施行的抢救行为;保护措施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为防止保险车辆损失扩大和加重的行为。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必须是合理的,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衡量施救保护费用是否合理,原则上以“为了减少保险车辆损失而直接支出的必要费用”为判断标准,但在实际中必须根据具体悄况加以判断。在很多情况下,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车辆与其所装货物同时被施救,则保险人只对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负责。
上述风险造成保险车辆的直接损失,保险人能否赔偿取决于:第一,保险车辆的损失是由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承保风险是该损失的主要原因;第二,保险车辆是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失。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车辆报失险的除外责任
在很多投保人心目中,存在这样的认识:认为只要自己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那么一切与机动车辆有关的损失都应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补偿,其理由是自己不能白交保险费。其实这是投保人不了解保险的真正含义所形成的误解。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参加了机动车辆保险,并不是把所有的危险与损失、费用都转嫁给了保险人,而是被保险人自己也有责任承担一部分
风险和损失、费用,这些不保的风险与费用便构成了除外责任。在车辆拟失险中,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不保的风险和不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