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们需要留意车辆保险法规的变化
所属分类:
2013-4-10 20:45:37
加入收藏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车辆保险法让人感到非常难懂,这让很多车主感到很迷惑,不仅浪费了时间而且还花费了不少金钱。其实,只要大家牢记车辆保险法的相关法规,并在投保和理赔的过程中巧妙地加以运用,将会让您的
车险投保变得更加简单。
首先,车主们需要留意车辆保险法规的变化。我国
汽车类法规条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等因素同步发展。机动车保险法规的完善意味着车主们以前的许多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损失有可能将获得赔偿,也可能之前的一些条款发生了微调,影响到车主们的车险理赔。
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
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投...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4日
消费者什么时候选择代位求偿索赔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后,车辆发生事故,被保险人在无责且难以获得责任方赔付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代位求偿索赔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昨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发布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指引明确,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指引明确了索赔流程。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及时...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7日
整治理赔难 车险服务质量标准将出台 近七成份额被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中国太保(601601,股吧)和中国人保所垄断,电销业务快速膨胀
理财周报记者 张萧
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的垄断地位在不断加强,令产险市场主要公司的垄断能力明显高于寿险市场。
电话销售等新渠道成为车险市场的最大亮点,至2012年1月4日已有15家产险公司拥有车险电销牌照。
面对同质化的产品及价格,围绕理赔的增值服务就成为各家公司电销业务竞争的重点。
在新车销售量大幅下降的影响下,2009年、2010年车险市场年均...
查看全文>> 多次出险是否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
如果您第一年多次出险,第二年保费肯定要上涨,而且更换保险公司也无济于事。目前,除安邦和利宝两家外,所有保险公司的系统都已联网,可查出您的出险记录。如果多次出险,不仅保险公司会将您个人列入“黑名单”,您驾驶的车型也会进入高风险车型名单。
通常,没有出险的保险人将在第二年得到优惠的保险价格,在如下三种情况下,您第二年的保费会在第一年基数上打7折:
1.第一年没有出险; 2.出险次数在两次以下(包括两次); 3.第一年赔付金额低于保费金额。如果您...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