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最终赔付率的发展趋势
永安保险公司的 交强险 商业险 险种介绍机动车辆保险:主要承保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机动车辆本身的损失及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
具体产品:机动车辆法定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特种车保险,摩托车、拖拉机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附加自燃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营业机动车停驶损失险,附加营业机动车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附加发动机特别损失险,附加机动车全损代步费用险,附加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附加教练车特约条款,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一、精算责任人声明书
本人,赖禛禛,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精算责任人。本人已恪尽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精算报告精算审核的职责,确认该报告的精算基础、精算方法和精算公式符合精算原理、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和精算标准,精算结果准确、合理。
特此声明。
精算责任人:赖禛禛
2011年5月15日
二、报告摘要
根据保监发[2009]50 号《关于做好2008 会计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审计和信息批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基于截至2010年12月31日数据,对起保日期自2006 年7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的交强险业务进行保单年度精算评估。
保单年度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的起保日期,将保单和赔案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
(一)保单最终赔付率的发展趋势
最终赔付率是衡量保单最终赔付成本与保费收入对应关系的系数,呈现急剧攀升的势头,从2006年下半年的51.1%上升至2010年下半年的90.6%,最终赔付率攀升的主要原因是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增加、交强险费率的下调以及费率浮动的影响。最终赔付率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单均保费、出险频率和案均赔款。
1、单均保费
从上表可以看到交强险单均保费从2006年下半年到2008年下半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主要是受到2008年2月费率下调和2007年7月开始实施的费率浮动办法(即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可享受费率优惠)的影响。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实施费率浮动办法,汽车业务(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中旧车业务在各保单半年费率浮动比例分别为:2007下半年为-6.2%、2008上半年为-7.6%、2008下半年为-12.0%、2009上半年为-12.6%、2009下半年为-15.3%、2010上半年为-14.7%、2010下半年为-14.6%。可以看出,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费率浮动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将会逐步扩大。从2007年下半年的-6.2%上升至2009年下半年的-15.3%,2010年基本维持在-15%的较高水平。
2、出险频率
从表中可以看出,各期的最终出险频率基本维持在18%左右的水平。
3、案均赔款
最终案均赔款大幅提高,从2006年下半年的2,505上升至2010年下半年的5,048左右,主要原因是赔偿限额的提高。
(二)2011年交强险赔付成本趋势预测
1、赔偿标准的影响
由于赔款标准的提高,2011年交强险的最终赔付率将会延续2009年以来的上升的势头。
2、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2011年实际费率的变化预测)
自2009年7月开始,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最大优惠幅度达到30%,费率浮动从2007年下半年的-6.2%上升至2009年下半年的-15.3%,2010年基本维持在-15%的较高水平。2011年费率浮动将延续这种趋势,这将使单均保费进一步下滑。
3、提取救助基金的影响
自2010年1月1日起将从保费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救助基金,交强险综合成本率将进一步上升。
4、根据预测结果对2011年交强险的保费充足度作出判断
综合上述各种因素,2011年交强险的最终赔付率有可能进一步恶化,交强险的保费充足性继续下降,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很难支撑交强险"不盈不亏"。
(三)精算方法
我们评估采用的精算方法是根据本报告的精算范围及数据的完整程度而决定的,本报告主要采用链梯法、Bornhuetter-Ferguson(简称 "BF")、赔付率法等方法。
已决赔款链梯法和已报案赔款链梯法的精算方法是采用已决赔款和已报案赔款的历史模式来对将来赔付发展的趋势作出预测。对于尾部因子部分,参考了商业三责险的经验。
BF方法是一个逐渐从预测赔付率转换到与公司实际发展经验相关的精算方法。
赔付率法是用承保保费乘以选定的预测赔付率计算最终损失,选定的预测赔付率与BF方法中的预测赔付率相同。
(四)评估结果的依据和局限性
在进行这项精算评估工作时,我们对保单年度赔付成本的评估审核工作是基于交强险业务历史数据以及商业三责险赔款三角形的资料和信息,我们没有对这些资料和信息作审核或独立验证。但是我们将交强险业务资料与其财务审计报告作了比较,我们也根据公司已结案的理赔损失之发展趋势和已报告赔付率之发展趋势,为这些数据内在的一致性作了检查。没有发现交强险业务数据存有显著的不准确性和不完整性。请注意,本报告结论的准确性是基于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以以后若发现数据含有显著的不准确性和不完整性,如有必要,我们将对报告作相应的修改。
本精算报告的评估结论的准确性是有局限性的,这是由于保单年度赔付成本的评估结论含有内在的和无可避免的不确切性。
我们没有为未来的赔款通货膨胀率作任何特别的假设,我们间接的假设是未来的赔款通货膨胀率与公司历史赔付数据内所含的通货膨胀率相同。我们预测的赔款额是我们对最终未贴现赔款额的最佳评估。
我们没有为其他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交强险承保成本的影响作出任何特别的假设,我们间接的假设是这些因素对未来的出险频率、案均赔款及风险保费的影响与这些因素在公司历史数据内所含的影响相同。
依据我们的判断,我们选用了合适的精算方法以及作出了合理的假设,而在现有数据的条件下,我们达到的结论是合理的。但请注意未来的赔付情况很可能与我们估计的结果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