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保险投资收益应缴个税
去年9月15日,南京某企业会计张女士在下班的路上,被镇江市私营运输业主李某撞成重伤。前不久张女士终于出院,家人急着为其结清保险赔偿以及索要李某的相关赔偿。但住院费、医药费、急救费等赔偿项目双方达成一致,误工费双方却意见不统一,对方认为张女士是企业会计,月工资不能使他信服。张女士遂将2006年1月至8月的完税凭证进行了整理,终于算清了误工补偿12290元。
南京地税人员表示,近期南京居民将陆续收到南京地税局委托市邮政局寄送的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地税机关提醒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是个人收入的重要佐证,能为纳税人在办理购房贷款、事故赔偿、保险理赔、出国留学、出入境等相关事项时提供合法、有效的信用证明。因此,市民应注意完税凭证的收取和保管。纳税人在收到2006年度个人完税凭证时,需核对完税凭证与所缴获额是否一致,如果两者不一致,应及时向扣缴(代扣)单位进行核对。
“宣传保险理赔免税有可能陷入法律风险。”前日,中国注册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规划师协会秘书长赵良博士在东莞向本报记者透露,在11月16日中国保监会主办的金融监管研讨会上,他对目前保险营销人员以“保险理赔免税”作为亮点提出了质疑,“这在营销方式上没有错,但可能会承受法律风险。
”
据了解,关于保险免税的有关讨论也引起了中国保监会和国家税务部门的关注。
“保险赔款免税”≠“保险所得免税”
据赵良博士介绍,有保险公司在其保险产品的宣传资料上,也旗帜鲜明地宣传投资分红、万能保险可以免税。
不过,分红保险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保险所得(收益)能免掉所有的税赋吗?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保险赔款”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但分红保险的红利及其利息不具备“保险赔款”性质,分红保险的红利及其利息不纳个人所得税,自然就没有法律依据,保险红利与保险赔款有本质的区别,毕竟“保险赔款免税”不等于“保险所得免税”。
保险免税只针对保险公司
据了解,目前对于分红保险免税,只有免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的政策,而没有免个人的税。有关规定表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的有关规定,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该通知也只是说免保险公司的营业税,并没有说免投资分红保险的个人投资者产生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分红保险投资收益应缴个税
分红保险收益是否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分红保险在保期内,在客户未出险的情况下以红利、利息包括生存年金支付给客户的收入均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没有出险获得的收入,就不能按“保险赔款”免税。
因此,一味地标榜保险可以免税是没有法律依据,保险从业人员向客户承诺“投资保险可以免税”有误导之嫌,而保险公司在其保险产品宣传资料上标明“保险免税”将承受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