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气象灾害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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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1 19: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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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气象灾害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列明原因造成保险车辆腾空、翻倒、泡损、淹没或下落不明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台风:是发生在太平洋西部极猛烈的热带气旋。按我国规定:中心附近地面(或海面)风速在32.6米/秒以上(11级以上)为台风。
2、热带风暴:是发生在太平洋西部极猛烈的热带气旋。按我国规定:中心附近地面(或海面)风速在17.2-32.6米/秒(风力8-11级)为热带风暴。
3、海啸:是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保险金额
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第三条赔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2013年2月27日
电话车险40多万元的车 保费相差2000多元 40多万元的车 保费相差2000多元
自从2007年平安保险拿到首张车险电销业务的牌照后,这几年,人保、太平洋、安邦、天平、华泰等保险公司纷纷加入这个阵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主任朱潇磊告诉金周讯,现在已有12家保险公司在浙江开展了电话车险业务。
对于车主来说,电话车险最大的优势恐怕就是价格了。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销售人员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他说,以一单4000元的车辆商业险为例,在传统渠道投保,受保监局的7折令限制,其保单价格最低可以降到2800元。而同样的情况在电话车险上却能有更进一步的...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