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税率变化导致车市遇冷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税率定为10%。与现在交管部门所收税费相同。据了解,《办法》包括车购税申报程序、免税程序、退税程序、税款征收程序、完税证明以及档案资料管理程序六部分。新《办法》将取代原来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在报废前、中途易手都不再另行征收。
10万轿车缴税8547元
而在《征收办法》实施前后,正好是年终购车当口儿,人们最关心的自然是买车后如何依法缴税。据记者了解,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优待港澳留学人员
此外,《办法》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无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办法》规定,对已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车的以及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汽车购置税税率变化导致车市遇冷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通知称,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实施了两年的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据了解,由于政策的变更,我市的汽车市场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日前,记者在我市多家汽车经销商处了解到,相比于去年底消费者井喷式的购车需求,随着车辆购置税新政策的实施,汽车市场的消费者明显减少。据业内人士分析,虽然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加剧了消费者的观望气氛,但影响只是暂时的,从长远来看,小排量汽车仍然会是车市的消费主流,而此次汽车购置税税率的恢复对中低价位的汽车销售将不会产生过多影响。
据了解,进入去年12月份,我市的汽车销售市场掀起了一股购车热潮。一家汽车专营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汽车刚性需求的增加,去年一整年该店的汽车销售情况都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通过该店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11月份,该店保持了每月100余台汽车的销售量。进入12月份以后,汽车的销售出现了全年的高潮。一个月销售了近200辆汽车,创下了去年单月的最高销售纪录。针对这样的情况,该专营店的负责人表示:“去年底在本店购车的很多消费者是为了争搭购置税优惠的‘末班车’,纷纷提前了购车计划,而1.6升等小排量车型占到了汽车销量的近80%。”
另外,由于去年底汽车销售市场1.6L车型刮起的“热销风”,导致了我市多家汽车专营店都出现了货源不足的现象。
然而从今年1月1日起,随着1.6升及以下车型的购置税税率恢复至从前的10%,汽车的销售市场也随之产生了一些变化。相比去年底车市的热闹情景,年初的汽车市场略显冷清。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汽车购置税政策的调整,使得购买力被提前透支,有买车计划的消费者早已赶在年底之前完成下单,而没有赶上购置税优惠“末班车”的消费者纷纷进入观望状态,使我市新年的汽车市场出现了相对冷清的局面。
对于当下车市遇冷的现象,虽然有部分经销商表示了担忧,但是大部分的汽车经销商还是持乐观态度。相关从业者表示,由于小排量车型的消费者对于价格都比较敏感,几千元的购置税取消短期内肯定会对消费者造成心理影响。以一台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为例,今年购买就要比去年多付2400元的购置税。所以,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在短期内对我市的汽车市场会有一定影响。但是,由于汽车刚性需求的旺盛以及部分汽车企业推出的优惠补贴政策,小排量汽车仍然会是车市的消费主流。
2013年4月15日
财险公司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