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明晰五个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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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16: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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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以及保险领域的许多争议,说到底都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关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明晰五个基本理念:一是保险消费者保护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二者短期有矛盾,但长期相一致。二是保险监管的最大职责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公众保险消费教育是保险消费者保护的重要防线。要用专业知识武装消费者,让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是正确把握保险消费者保护与反保险欺诈的关系。不保护保险消费者中的少数保险欺诈者的“权益”,实际是对大多数保险消费者的保护。五是保险消费者保护应避免矫枉过正。只有当监管的社会效益高于企业合规成本和监管成本之和,从社会总福利的角度看,才是理性的选择。
责任赔偿不成正比
在双方事故中,保险公司只负责由车主己方责任造成的自己车辆的损失。举个例子来说,车主驾车与另一车相撞,如果车主自己负全责,则己方车辆损失可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而如果车主自己负50%责任,对方负50%责任,则保险公司只负责车主车辆损失的50%(不考虑依合同约定的免赔),另外50%车辆损失要找对方赔偿,如果对方没投保三者险或系酒后驾车且对方经济状况不富裕,这50%要回来肯定要有难度了。这样算起来反倒出现车主负责任越小所能获得的赔偿越少的情况。
常可看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7日
中保协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昨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
不过,示范条款的发布并不意味着被保险人能马上享受新的服务,中保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目前尚无确切的新旧条款切换时间表。预计新旧条款的切换,要等到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逐步推开。因此,广大商业车险投保人、被保险人还需要耐心等待。
据介绍,与现有条款相比,新的示范条款进行了较大调整:理顺了产品架构,优化了条款,修订了保险金额,明确了代位追偿,进一步减少了责任免除条款,...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5日
车险商业险产品中的A、B、C三款有什么区别 车险商业险产品中的A、B、C三款,无论从险种形式上,还是具体险别内容上,均不存在大的本质差别。从形式上来讲, 商业险分为“基本险(或者叫主险)与“附加险”两个大的部分,这两个大的部分中又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分为若干不同的“基本险险别”与“附加险险别”。“基本险”与“附加险”的主要不同之处是:“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车主若要投保“附加险”某险别,必须同时或者事先投保了所要投保“附加险险别”所对应的“基本险”险别。举例说明一下,若要投保“附加险”中的“玻璃单独破碎险”,则必须同...
查看全文>> 办案交通警察根据案情提出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项目和要求,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检验、鉴定;不能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由鉴定中心派员到停车场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结论;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交通事故车辆时,应提前通知事故当事人、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到场见证并在检验记录上签字,事故当事人、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拒绝签字或经通知未到场见证的,应记录在案并由停车场管理人员签字证明;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应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须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办案交通警察应在接到检验结果后2日内将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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