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沿海气象灾害险等附加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损失险不承担由于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引起的损失赔偿责任,也不承担机动车辆在渡船上遇到自然灾害受到损失的赔偿责任,为此,专门设计了针对这些责任的附加保险品种。
I .沿海气象灾害险
(1)保险责任。
①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因台风(台风是发生在太平洋西部极猛烈的热带气旋。按我国规定:中心附近地而或海面风速在32. 6m/s以上<12级以_I-->为台风)、热带风暴(热带风暴是发生在太平洋西部极猛烈的热带气旋。按我国规定:中心附近地面或海面风速在17.2一32. fern/s<风力R一12级》为热带风暴)、海啸造成保险车辆腾空、翻倒、泡损、淹没或下落不明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保险金额。
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3)赔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2.地陷险
(I)保险责任。
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地表突然下陷造成保险车辆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款中保险车辆的直接损毁包括由于地表突然下陷造成建筑物倒塌致保险车辆损毁等按近因原则应归属干本责任范围内的换失。
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保险金额。
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3)赔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3.地质灾害险
(1)保险责任。
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崖崩、滑坡、泥石流造成保险车辆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款中保险车辆的直接损毁是指崖崩、滑坡、泥石流使保险车辆遭受撞击、冲击、翻倒、泡损、淹没、下落不明等按近因原则应归属本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伴随地震、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崖崩、滑坡、泥石流不属于本保险责任。
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保险金额。
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3)赔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4.冰雪灾害险
(1)保险责任。
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雪崩、冰陷、雪灾、冰凌造成保险车辆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在非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冰面上行驶时造成的车辆损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手千。
(3)保险金额。
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4)赔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5.过渡险
(1)保险责任。
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川保险车辆过程中,因跨越江河、湖海、海峡的需要,驾驶员把车辆开_L渡船并随车照料到对岸,在此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车身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保险金额。
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3)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