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窍门2:部件维修方式要事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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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22: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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窍门二:部件维修方式要事先确定
其次是车辆某些部件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消费者和定损员的意见可能会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坏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坏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可能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
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新车价作保额合理吗?
解惑二:车损险在承保时将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是公平合理的,而出险作为全损处理时按车辆现有实际价值赔付是防止道德风险和非法获利。例如,一台现有价值20万元的新车和一台现有价值10万元的同品牌型号旧车,两者出险概率差不多,出险大多数情况是维修,出险后到4S店更换零件均是使用同样的新零配件,“不可能因为投保的是新车就换新零配件,投保的是旧车就换旧零配件”,两者维修费用均是一样的。所以,保险公司在承保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时,均按该车的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计算,对车主来说是更加公...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7日
天津市新规范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 为提升天津市车险理赔服务水平,日前,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天津市车险理赔服务规范》,对各公司车险理赔接报案、调度、查勘定损、理算核赔、赔款支付、客户咨询及投诉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规范》提出,要注重理赔服务时效性。对报案电话接通时间、现场查勘到达时间、案件赔付时间确定具体时限。重视保险公司与客户间的信息沟通。要求查勘员在接到报案调度信息后5分钟内联系客户、保险公司接报案后发送短信告知客户查勘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规范》强调可操作性。对理赔材料、接报案询问事项、查勘员对事故当事...
查看全文>> 车辆保险的定价是基于损失的历史数据;其次,这个损失数据是基于一定的赔偿条件的;第三,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保费计算规则计算保费。通俗点讲:就是按照约定的赔偿方式,通过历史数据,我们可以得到某一个地区、某一类车、某一档保险金额的保险费,然后根据确定的保险金额确定规则,计算出费率。...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3日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保险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月27日,我家人在出去办事时被一货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货车司机肇事后逃逸,经公安机关追捕,现已经被刑事拘留。因肇事司机经济条件差,无力支付全部赔偿,但该车辆已经投了交强险,我们想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责任。但又听说交通肇事后车辆逃逸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陈建华解答:车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是对法规的误解,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保险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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