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之四: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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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7 19: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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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之四: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与交强险的亏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9年财产险公司整体因车险的盈利而扭亏为盈,实现利润35.1亿元。
保险公司精算报告给出了一些共性的原因,比如2008年基础费率下调、保障限额增加、实施费率浮动的影响、人伤赔偿标准的逐年上升和汽车维修成本的提高等因素导致了交强险29亿元的亏损。照此趋势发展,根据交强险“不盈不亏”的原则,市场担心交强险基础费率会不会有所提高。尽管保监会表态称,目前基础费率总体不调,但在2010年投资市场低迷、保险投资收益不理想的情况下,2010年交强险的亏损将更加触目惊心。在...
查看全文>> 近日,随着保监会一纸批文的公布,国内获准经营电话车险的公司数量已增至19家。自5年前,平安产险在国内率先获批开展车险电销业务至今,电销车险始终扮演着引领整个车险行业服务升级的重要角色,而产品服务的领先,或许正是电销车险能够在金融危机中,始终保持逆市上扬的原因。
在传统的购买观念中,车险仅仅被作为一种产品,投保人买的是 “以防万一”。然而,有不少车主向笔者反映:“自己是驾驶老手,出险机率很小,年年都往保险公司白送保险费,实在是太亏了。”
平安直销车险工作人员在接受笔者采访...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5日
车辆被车位下方栏板撞坏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申请被驳回 关某未缴停车费便欲将车开走,结果车辆被车位下方的挡板撞坏,花去维修费900元。近日,市一中院对这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关某要求商场赔偿修车费用的诉请。
去年10月,关某在徐家汇某购物广场的露天停车位停车。数小时后,关某从商场出来返回停车位,上车发动时,停车位下的挡板将车辆保险杠损坏。经保险公司评估,估损金额为900元。因找购物广场索赔未果,关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未支持关某的诉请。关某不服,上诉称商场方面未尽合理告示义务,未派专人负责,也未在入口处设置醒目告示,而且停车位的锁板位置极...
查看全文>> 代步车费用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需进厂修理,在双方约定的修复保险车辆期间内,被保险人需要租用代步车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条款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及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车辆被执法机关扣押、查封期间发生的租车费用;
因保险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代步车费用;
本保险不承担其它附加险项下发生保险事故时需租车的费用。
第三条被保险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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