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车买车险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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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8 15: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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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相关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偿。
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万一车辆就在合同期结束后这几天出了事故,就只能后悔不已了。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认真审阅保险单证: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更不能受所谓的“高返还”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核对保单: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随身携带保险卡: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莫踩“骗赔红线”: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处理
免赔率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
免赔率免赔:(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第三者责任险相关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
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10日
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
查看全文>> 一些有经验的“老车主”整理了一些购车险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首先要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价格是不一样的,车险价格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一般来说,保险价格与保险责任范围成正比,保的项目越多保费就越高。同时,车险服务不可忽视。保险公司的后援平台是否强大,决定了车辆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能否快速反应,进行及时救援和理赔。
其次,认真阅读车险条款。保险合同专业性强,又有很长篇幅,有的车主觉得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应该什么都管,因此草草在合同上签字了事。其实,这是是车主们最大的失误。迄今为...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8日
酒驾撞人保险首赔12万,新规实施后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再免责 付某醉酒驾车将刘某撞死,事发后,刘某的家人将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其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2万元,并获房山法院支持。这是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司法解释施行后,本市法院系统做出的首例类似判决。
新规实施 保险公司不再免责
刘某家人向法院起诉称,2012年8月10日22时45分许,付某驾驶一辆“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正在骑自行车的刘某,造成刘某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刘某则不承担责任。由于付某所驾驶的车辆在保险...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