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汽车购置税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汽车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自用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 ,其中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
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按7.5%计算)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2010年12月28日下午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前购置税率为7.5%
(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4)按特殊情况确定的计税依据
对于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
依据
根据财政部 财会[2000]18号有关规定: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应计入汽车的成本。因为它属于购进固定资产的相关税费。
新汽车消费税基本制定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一位负责人士对外界透露:“汽车消费税的税率已基本制定,未出台的原因在于两套征收方案的抉择,是分5档次还是分7档次。”
按7档次征收,最低税率将只有1%;而5档次的最低税率则是3%,这就是两套方案中最大的不同。在7档次征收方案中,细化了排气量的分类,仅针对轿车就会按1升、1.5升、2.0升、2.5升、3.0升、4.0升等区分为7个区间,最低税率可低至1%,最高税率仍旧是20%。此外,其他档次的税率范围将在3%~25%之间波动,而其他类型的乘用车税率则为1%~9%之间。
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关于汽车购置税的建议,汽车购置税可将目前统一的10%购置税税率降到5%~8%之间。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负责人认为,“按档次征收税率将是今后主要汽车税改革方向,而新汽车消费税只是针对汽车的生产环节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果要促进产业发展的话,还需要鼓励国内消费者购买汽车,为此汽车购置税的确存在下调的可能。目前工作重点还在汽车消费税上,购置税尚未被提上议程。”
特点
一是将轿车和越野车子目合并成乘用车子目。 二是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
三是对24座以下客车,排气量小于2.0升的,仍适用现行的3%税率,对排气量2.0升(含)至3.0升的适用5%税率,对排气量在3.0升(含)以上的增设8%的税率。
证件说明
汽车购置税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国内政策
为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激发汽车市场活力,建议商务部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减免小排量汽车购置税,降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标准。具体建议为:对排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国产新车免征购置税;对于排量小于或等于2升大于1升的国产新车减半征收购置税;按二手车交易价格的1%计征增值税。
减免理由如下:
1、汽车是仅次于房地产的大型消费支出,激发汽车市场活力将有利于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目标的实现。我国汽车市场经过本世纪的持续高速增长,已经发展成为国际公认的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汽车已经开始向普通百姓普及,汽车消费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汽车产业也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7年,国产新车销售879万辆,销售额9253.7 亿元,二手车交易(不全统计)265.76万辆,交易额1069.65亿元。如果出台相关有利于汽车消费的利好政策,我国汽车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同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保证扩大内需的政策落到实处。
2、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构建节约型社会,鼓励小排汽车发展的具体措施。国家曾经三令五申,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国策,而时至今日,政府并没有出台实质性的鼓励政策。9月1日实施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并未对小排量汽车市场价格产生多大影响。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决定了小排量汽车是广大民众的首选。如果出台针对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必将极大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对于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也会产生积极作用。
3、调整汽车税收政策,不会造成大量税收流失。2007年度我国共销售汽车789万辆,国家征收购置税约790亿元。如果以去年销量实行减免政策计算,国家在购置税征收环节少征税收约195亿元,占购置税总量的24.7% (注:1.0以下小排量汽车总销量约25万辆,1.0至2.0排量汽车销售量约409万辆,假定排量≤1.0汽车平均价格为5万元,1.0<排量≤2.0按10万元计)。
4、调整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将会彻底改变二手车增值税零征收局面。当前对于二手车增值税税收是按实际销售价格的2%计征,但由于税赋大于实际经营利润,使得绝大部分企业通过变通方式避开了增值税的征缴,其结果二手车增值税近乎零征收。如果降低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必将会提高广大二手车流通企业的积极性,按照2007年交易量计算,能够为国家增加税收超过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