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老手+旧车如何搭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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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9 20: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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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老手+旧车
对于老手+旧车,车主面临的风险应主要是第三者责任类风险,建议险别组合如下:
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建议20万以上保额)+车辆损失险(视车况情况决定)+玻璃单独破碎(经常走路况不好的道路或高速路的建议投保)+不计免赔特约+自燃险(视车况情况决定)。
2013年6月26日
保险公司交强险出单行为得到规范 祖兆林日前,江苏保监局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规范保险公司交强险出单行为出台了管理规定。
江苏保监局规定,各财险公司须进一步完善交强险投保确认工作,不得在投保人投保意向不明确、无投保意愿等情况下出具交强险保单,并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在投保人未缴纳保费的情况下,各公司不得代垫保费或通过公司工作人员代垫保费,防止财务风险在保险公司积聚。
对无效交强险保单的处理也做了硬性规定。明确划定了对投保人投保意向不明确、无投保意愿等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交强险保单属于无效保险合同,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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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家庭汽车的普及,行车路况越来越复杂,车主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多数车主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一份车险。但不少车主对于出了事故如何理赔却并不清楚,最为鲜明的是经常遭遇车险理赔的三道坎。
一道坎:两证问题经常忽视
有的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车主王女士在与其他车发生追尾后立即报案,交警认定责任的同时保险公司也来人定损,事后她拿着单据前往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驾照没有按时进行审验,而这一情况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属于免赔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不...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6日
车险保障“倒挂”不可取 人身保障切勿有侥幸心理 一个年轻的生命仅能获赔11万元,而车辆却能获赔15万元。“车比人贵”的结局是惨痛的。在哀悼逝者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清自己和家人在保险保障上的缺口甚至空白。
雨灾凸显保障“倒挂”之痛
文/本刊记者 张安立
日前,备受关注的北京特大暴雨广渠门溺亡事件的保险理赔工作已经完成,其中,遇难者死亡获赔11万元,车损获赔15.38万元,遇难者家属获得赔偿共计26.38万元,车损获赔甚至超过了死亡赔偿金。
据了解,遇难者的身故赔偿金11万元是由团体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10万元与车险中车...
查看全文>> 首先是看清楚保险公司都能保什么,像车辆的碰撞行为,这些都是必保的。但有些保险公司将由于火灾、爆炸而引起的车辆损失列为保险主产品之外,有些公司则是将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坏剔除出保险责任,这些都是在保险条款里面明示的,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 其次是要搞清楚保险公司不保什么。对保险公司列明的责任免除部分,更要看明白。以往的经验表明,消费者在理赔时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往往就在这一部分。如玻璃单独破碎和车身划痕,这两项在大部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中都是免除责任,需要附加在主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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