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对车险认识存在哪些误区?

 所属分类:  2013-5-10 22:23:47    加入收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逐渐递增,出于安全的考虑,多数车主把上保险作为保护自己的“黄金甲”。虽然如今的车险市场逐步规范,保民的防风险意识也有所改善,但是仍有不少新车主感到困惑:怎样购置保单才能让自己的钱花在刀刃上,投保过程中需要留心哪些问题?对车险认识存在哪些误区?

误区一全险即所有险种

平安保险人士介绍说,目前车险市场上,经常听到保险销售人员打出“全险”的旗号,尤其是第一次投保车险的人,很容易将“全险”与“所有险种”划上等号,花钱购买。“‘全险’一词并不规范。”中国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车辆保险事业部陈茜解释道,“许多车主认为全险就等于投保了所有的险种,其实不然,全险只是一种口语化的简称,目前保险行业并没有规范化的关于全险的定义。消费者在投保车险时应认真核准自己到底投保了哪些具体险种。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所面临风险的不同,合理选择投保方案,需要哪方面的保护可以增加购买哪方面的保障。”据了解,一般情况下新车主购买的保障相对全面,除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外,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基本保障的保险都会购买,另外有的车主还会附加购买一些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

误区二超额投保即可获得更多赔偿

有些爱车族由于担心意外出险车辆受到损失,于是希望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明明车辆是花10万元买的,却要投保20万的车辆损失保险,以为多保就能多赔,然而这样的想法并不合理,陈茜告诉记者:“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超额投保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更多赔偿,反而增加保险费支出。陈茜建议,车主在投保车辆损失险时,应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

华泰保险车险承保部核保人陈匡非表示,对于同一辆车,只有在保单计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才可以说保费越高,承保的险别也就越多,保障就越足。消费者不光要比较保费的高低,还要比较保单计费标准和承保的险别,以及相应的条款内容。

特别注意时刻盯紧自己的保单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车险保单必须见款出单,代理人不得私扣保费,也不能私扣保单,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盯紧自己的保单。保单是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凭证,陈匡非告诉记者:“近年来也发生过一些代理人私扣保单的现象,就是代理人将保单正本和发票的彩色复印件给了车主,车主误以为自己拿到的是原件,把保费直接交给代理人,而后代理人也将保费交给保险公司。过一段时间,代理人拿保单正本的原件和发票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车主在出险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时才知道保单已退保,代理人也早已无踪影了。”

针对类似现象陈匡非表示,车主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几个问题,选购保险前要了解保险公司,对不熟悉的保险公司最好先咨询一下;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办理保险,如果确实需要通过代理人办理,一定要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正式保险代理资质的代理公司办理保险业务,尽量不选择不熟悉的个人代理;一定要拿到保单正本和发票。拿到保单后,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来查询,另外还要仔细看一下保单正本和发票上有无承保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不要轻易把身份证原件留给代理人,提供复印件时需要在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的使用范围。

核实代理人的身份

许多刚刚购新车的车主会遇到主动上前推销保险的人,这个时候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些“代理人”手里不光有假保单,同时拥有假发票,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难鉴别,购置这样的保险无疑是白花银子。陈匡非提醒广大车主,如果选择代理人来办理保险业务,在办理前最好要核实代理人的资质,以防保费被骗,或者影响后续的理赔服务品质。

2013年6月1日

乘客从车厢内甩出身亡,是否适用交强险?
    乘客从车厢内甩出身亡,是否适用交强险? 一辆小轿车从兴山前往宜昌,在夷陵区雾渡河镇不幸撞上路旁山坡,造成副驾驶室乘客从车内甩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宜昌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轿车司机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该轿车仅购买了交强险,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赔吗? 保险公司辩称:“受害人系车上乘客,不属于交强险规定的第三者,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法院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前受害人的确是坐在副驾驶室,系车上人员,但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右前车门在碰撞过程中开启,致使乘客从车内甩出。显然,本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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