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药家鑫事件”解读中国车险业

 所属分类:  2013-5-13 16:47:48    加入收藏

随着药家鑫师妹李颖的出险,药家鑫事件持续升温,到底药家鑫该不该死?这个话题实在没有必要讨论。药家鑫杀人证据确凿、人证物证齐备,根据目前的法律,该怎么判大家心里头清清楚楚,讨论太多只会混淆视听。

     在网友激烈讨论的过程中,多数网友谩骂辩护律师,这只能说明国人的法治观念淡薄。作为律师,只是在做职业要求他做的事情。所谓法治就是既保护好人,也保护坏人。在没有定罪前,药家鑫是犯罪嫌疑人,他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药家鑫事件,暴露了我国教育的大问题、还有人与人关爱的缺失,此外,车祸赔偿制度的大漏洞也凸显无疑。

     药家鑫杀人的动机是害怕受害者难缠(索要巨额赔偿)。这种想法其实真切的暴漏了被很多司机认可的潜规则——“交通事故中撞死人比撞伤人划算。”在国内,对很多司机来说,撞伤人是很麻烦的。曾经出现的宝马车撞伤儿童后,又多次碾压致死案件,也是这种“潜规则”的一个缩影。

     我认为要想杜绝这样的现象,必须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制度有缺陷,那么再多的关爱也避免不了再次出现同样的惨剧。

     司机在撞伤人之后选择将受害者撞死大多数是因为担心成本太大,如果能加重撞死人的赔偿,使撞死人比撞伤人要付出更大的代价,那恶意撞人的事件应该会少了很多。

     人性中存在阴暗面,能够约束它的不仅仅是自我的道德,最重要的是制度。只有从制度上进行完善,才能将人性之恶束缚在牢笼中。药家鑫事件中,我希望能有更多理智的声音呼吁改善我们的车险制度,而不是更多无理性的谩骂。药家鑫固然该死,杯具已经发生,目前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要呼吁完善我们的制度,来彻底的遏制这类惨剧的发生。

2013年5月26日

买车险注意的几个方面
    首先,尽量不要由他人“代理投保”。“现在,有的车主为图方便让中介机构代理投保,这样会被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搭配险种、调整保额而使车主的利益受损。” 其次,投保车险要足额。“有的车主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 第三,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此外,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 最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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