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险,不应过分看重低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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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3 17: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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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过分看重低折扣
解答:新购车的车主由于对车险不是很了解,倾向委托4S店投保。而代理人市场的历次价格战一般不会波及到品牌汽车4S服务站,其车险费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4S店的折扣水平可能在八折左右,高于代理人给出的折扣。
保监会规定商业车险的价格不能低到七折以下。车主在买车险的时候不能过分看重价格最低的,因为在后期理赔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很多纠葛。另外,如果车主不亲自签名,给车主的保单很可能没有按照车主需求来约定,比如15万保额能改成5万保额。到理赔时,车主才发现便宜价格买来的保障不充分。
解答:新购车的车主由于对车险不是很了解,倾向委托4S店投保。而代理人市场的历次价格战一般不会波及到品牌汽车4S服务站,其车险费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4S店的折扣水平可能在八折左右,高于代理人给出的折扣。
保监会规定商业车险的价格不能低到七折以下。车主在买车险的时候不能过分看重价格最低的,因为在后期理赔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很多纠葛。另外,如果车主不亲自签名,给车主的保单很可能没有按照车主需求来约定,比如15万保额能改成5万保额。到理赔时,车主才发现便宜价格买来的保障不充分。
2013年5月6日
“交强险”已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简 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