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你有所不知的诀窍
张先生近日碰到一件令人郁闷的事情,他刚刚购买的一辆新车,还没上牌照就在收费停车场被盗了。尽管张先生在购车后已经为车辆上了全险,但仍然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看似简单的盗车理赔案例,其实并非那么简单。在理赔过程中,投保人很有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张先生的理赔申请就被保险公司拒绝了。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由于张先生将车辆停在了收费车库内,而停车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正确的方式是该找停车场去索赔。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每次停车时,车主要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停车费收据上印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责任,不被法律认可,事实上也已经有人打赢了类似这样的官司。
除了车辆停在车库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之外,在这个案例中,由于车主还没有上牌照,因此,即使车辆没有停在收费车库内,也未必能够得到赔偿。据保险公司相关人士透露,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可负责赔付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负责丢车赔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也得不到赔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丢失车辆后,保险公司已经理赔,而随后车辆失而复得,投保人将面临选择。据悉,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该车辆将归还给投保人;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所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保险公司已经赔偿的情况下,就应将车辆归还投保人,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投保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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