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出险,需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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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4 12: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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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出险,需防陷阱
事件回放:小陈去年6月到惠州朋友家游玩,途中车辆追尾保险杠被撞断无法继续行驶,只有在当地修理。他联系了广州的4S店,对方推荐他在惠州一个指定维修店换新的保险杠。但是两个月后,新换的白色保险杠便开始掉漆,露出里面的金属板。小陈意识到被换了劣质保险杠,便跑到4S店检查,然而结果令他更加愤怒:这根保险杠用的不是原车匹配的型号,而且维修厂偷梁换柱,把黑色保险杠喷成了白色!
小陈非常生气,托惠州的朋友向对方交涉,但是对方死不认账。小陈觉得自己跑一趟也无济于事,而且还要花几百元的路费。而东莞本地的4S店则认为自己只是推荐,最后的决定权在小陈。无奈之下只有自己花钱再换一根新的保险杠。
专家提示:车辆在异地出险,保险公司会让车主选择在事故发生地或者保险购买地进行维修。一般来说,如果车辆的问题不会影响到行车安全,建议车主还是回保险购买地修车。毕竟中国人爱“欺生”,很多维修店,甚至是4S店看到事故车是外地牌,明白这是一次性生意,就会产生“挣一把”的心理,而就算车主吃了亏,但考虑到来回的路费以及异地维权的艰难,也很难去跟奸商较真。
2013年3月24日
私人用车价值损失特约条款分析 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基础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私人生活用车及行政用车方可特约本条款。当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保险责任同时终止。特约了本条款的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对由于车辆损毁引起的车辆贬值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修复费用大于或等于新车购置价的 10% (含 10% )时,按新车购置价的 10% 给予补偿; 2.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修复费用小于新车购置价的 10% 时,按实际修复费用给予补偿。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价值损失进行一次补偿后,本...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