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全险”并非保障所有损失

 所属分类:  2013-5-15 20:46:25    加入收藏

关于“全险”,目前行业中尚没有规范的定义。目前与汽车相关的保险全部加起来共有30多种,而保险范围愈广意味着保费愈高。对于大部分车主来说,这么高的保费是很难承受的,其次,就汽车保险来说,不同车型、车辆种类、车价、驾龄等因素,都影响着是否承保。因此,即使是汽车经销商所说的“全险”,也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条款一般在责任免除中都会明确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例如像车内的真皮座椅、CD机等不是随车产品,属于另装的新增设备,所以不在车辆损失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如果您想爱车中的新增设备发生损失后得到赔偿,就要保附加新增设备损失保险。

保险合同已有明确规定,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及时查勘现场,确定损失,不会耽误您修车和索赔,您可依据保险公司损失确认结果尽快修车,这样就不会给理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013年3月7日

车险理赔审批的过程
    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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