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巨头车险公司 主动“整改”?

 所属分类:  2013-5-31 12:40:56    加入收藏

三大公司主动“整改”?

中小保险公司的集体“炮轰”导致三大财险公司杭州车险新单业务遭遇行政叫停。

12月19日,杭州人保、平安、太保三家公司员工被告知,当日起暂停新增商业车险的承保业务(详见12月19日中国经营网独家报道《三大财险巨头暂停杭州车险新单业务》),具体要求是:从12月19日起,人保、平安、太保三大财险公司在杭州地区暂停开展新增商业车险的承保(包括新车和转保)业务,包括来自中介、网销、电销等各大渠道的新增业务,期限暂定从2011年12月19日起到2012年1月19日。坊间流传的说法是因为三家公司市场份额过大,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保监会的介入下,12月22日,浙江保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此事公开回应表示:下半年以来,特别是四季度开始,部分公司非理性竞争也在增强和扩展,如果继续下去会明显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浙江保监局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浙江保监局及时约谈了杭州地区30家财产保险公司中的人保、太保和平安三家公司,要求公司必须坚持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加强依法合规经营,认真整改落实,主动发挥其在行业内的带头示范效应。人保、太保和平安三家公司均表示支持和响应,为了更好地完成整改工作,从12月19日起自行停止开展杭州地区商业车险新业务。

但当记者向浙江保监局询问“非理性竞争”的主要表现时,相关人士并未直接回复,而是让记者注意浙江保监局开出的罚单。记者注意到,在浙江省保监局今年下半年开出的罚单中,受罚者主要还是因虚挂中介业务等行为受罚的中小公司。

据杭州当地媒体报道称:“通气会很短,历时5分钟。6家媒体受邀参加,未设提问环节。

2013年7月8日

交强险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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