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责任赔付”条款的法律效力
所属分类:
2013-6-3 19:29:05
加入收藏
广州车主小张的车买的就是所谓的全险,保险费第一年3900多元,第二年3700多元。前不久,小张在停车场排队等着进场时出了个小事故,交警认定是对方全责,但肇事司机百般推托,就是不愿意赔偿。无奈之下,小张直接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可对方保险公司非说小张不是他们的客户不和小张接触,无奈的小张听了这话想起来自己的车投了足额车损险,于是他觉得自己的保险公司应该能帮助他解决问题。但小张告诉记者,他自己的保险公司也不管他。理由是对方全责的,找对方保险公司。
小张的遭遇并非是个例,许多车主都有这样的经历。
去年9月,遇到类似情况的江苏车主陈新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终于鼓起勇气,将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根据车损全额的金额进行赔偿,诉讼费用的绝大部分也由保险公司负担。记者注意到,类似诉讼在江苏省内几乎百分之百支持了消费者诉求。
多位法律专家都认为“按责任赔付”条款不合理,属于无效条款,但在绝大多数的汽车保险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却依然存在。
2013年5月13日
中国平安网上车险业务正式登陆中国平安官方旗舰店 买车险有更多渠道可选择了。最近,中国平安(601318,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淘宝网签署合约,网上车险业务正式登陆中国平安官方旗舰店。据悉,此投保模式在业内尚属首家。 平安产险负责人介绍称,为突出本次合作的优势,淘宝网官方旗舰店可投保的平安保险产品均使用了目前平安官网提供的折扣率较高的产品,以车险为例,网上销售的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商业车险品种齐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盗抢险等主要基本险险种以及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身划痕险等比较热门的附加险险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