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记!“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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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4 9: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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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见义勇为,为了帮助警察抓坏人,而撞向对方的车,到时候也只能自己修车了。因为保险条款告诉我们“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当然,这些损失可以让在事件中受益的一方来承担(全部或部分)。
投保该险种的注意事项
车主在关注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多少钱的同时,也应该关注该险种的投保注意事项。大部分车主在投保该险种时,考虑到驾驶员位置使用频率最高,加之为了省钱,故倾向于将驾驶员座位的保额单独提高,而将其他座位的保额降低,甚至单独投保驾驶员座位。但从实际案例来看,在车辆碰撞事故中,副驾驶座位的危险系数要高于驾驶员座位。所以保险公司都会建议车主在投保该险种时,不要降低副驾驶座位的保额。同时车险专家也提醒车主对于后排座位的投保,该险别的费率较低,用不多的钱既可得到较大的风险保障,所以尽...
查看全文>> 撞到自家人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却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5日
新的《保险法》实施后二手车辆转让后新车主受益 刚刚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的读者张先生来电时心情非常郁闷。他说自己9月30日从朋友手中买了一辆二手车,还没来得及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国庆期间急着出去游玩,结果10月1日就在路上与别的车辆产生了追尾事故,双方车辆损失都在2000多元。张先生担心车辆保险没有过户,保险公司会以此为借口不承认对其负有合同赔偿责任。
新的《保险法》实施前,遇到这种情况就会产生纠纷,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固定合同约定,不赔偿没有办理保险过户手续的新车主,而原车主因为车辆已经转让,所投保车辆已经不在自己名下了,也不会得到赔...
查看全文>> 据了解,目前青岛有20多家车险公司,竞争比较激烈,但理赔服务水平仍然不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服务流程存在很多需要改善的方面,各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理赔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事故查勘、资料审核、保险金支付不及时以及理赔人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而且各公司服务标准不统一 ,不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被保险人利益。
为保护广大机动车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理赔服务水平,20日,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制定的《青岛市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指引(试行)》。对理赔各环节时限、规范理赔流程、基本服务礼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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