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误区:“全险”就得全赔

 所属分类:  2013-6-8 20:57:14    加入收藏

许多车主认为,车子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都不会带来财产损失,因为保险公司会“全赔”。其实“全险”并不等于“全赔”。所谓“全险”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全险”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尽管“全险”责任范围明显扩大,但不少情形依然不能赔,如发生人为打砸致车受损、车辆零部件被盗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这点值得投保车主注意。此外,车子如果在地震中受损、加装设备损坏、司机违章驾驶,以及汽车自燃、爆胎、发动机浸水、车身划痕,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有投保了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赔。车主知晓了这些情况,既能有效维护自己权益,也可相对减少理赔纠纷。

2013年3月12日

应分清保险责任与持过期驾照驾驶者的责任,两者不能混淆
    应分清保险责任与持过期驾照驾驶者的责任,两者不能混淆   持过期驾驶执照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交通行政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受到交通行政法规的处罚,即应承担行政责任,而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依法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属于法定责任。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责任,在责任主体、法律规制、责任形式上均有所不同。   交强险保护的是被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如果保险公司因驾驶者的驾照过期而拒绝赔偿第三人的损失,就是将驾驶者的责任转移到了第三人身上,是将两个不同的责任混为一谈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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