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 新旧车险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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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9 1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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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年年买保险,车损险都是一块鸡肋。“我购买平安电话车险已经两年,每年有事都是自己修理。消耗精力、消耗时间,咱伤不起。花点钱,找家修理店,很快就解决问题了。即便如此,车损险的费用却不低,冤枉啊。”
新旧有不同:针对近一段时间商业车险市场中,投保人普遍关注的“高保低赔”的问题,《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行业人士表示,随着新条款的推出,未来车损险保费的确定可能发生变化,今后车辆将按照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旧车和新车的保费完全不同,以一台四年车龄的旧车来计算,这台车今年投保车损险,保费还是以新车为基准,但是新条款实施后,保费将参照四年折旧后的价格。但是总保费是否会有大幅下降,还要看费率的变化。在理赔方面,如果车辆全损,或者部分损失但损失未超过保险金额,理赔方式都没有变化。只有当部分损失超过保险金额时,不足部分将由保险人自己承担。
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一般都会投保车险。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和相关规定,切忌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一忌:不足额投保。“有的车主为了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车险,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
二忌:超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价值低于10万元,却自作主张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20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30日
车险“生效时间”可与保险公司约定 “生效时间”可与保险公司约定
省保监局:“即时生效”并非强制规定,双方根据需要自愿协商
保险公司:新车投保大多“即时生效”,老车续保大多“次日零时”
昨天,记者从江苏保监局获知,为更好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确早在2009年3月中国保监会就曾发函通知各保险公司,交强险可“即时生效”,但“即时生效”并非强制规定,而是双方自愿协商决定。
省保监局
可与保险公司约定生效时间 这是投保人应有的权利
江苏省保监局人士强调说: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生效时间,这是投保人应有的权利。早在2009年3月25日...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7日
三大财险公司杭州车险新单业务遭遇行政叫停 编者按:车险市场的非理性竞争或是此次财险三强杭州车险新单业务“叫停”风波导火索,风波背后令人深思,是什么造成大型财险公司市场份额集中度过高、中小保险公司空间萎缩?通过行政手段一味“限大保小”并不能彻底消除市场顽疾,要让车险市场走出非理性竞争的困境,需要的是制度的公平与完善,以及真正市场化改革的推动。
“车险新单停一个月,估计三家财险公司损失上亿元。”12月19日,人保、平安、太保三大财险公司被浙江保监局紧急“限售”后,业务被叫停的财险公司杭州分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往年年底各家公司都在冲刺保...
查看全文>> 从二手车投保的具体险种来看,二手车除了保交强险和三责险外,车主还可以考虑购买盗抢险。至于是否需要添加车损险和玻璃险,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二手车的使用情况来定夺,在车险年度支出和车辆价值方面维持2%到3%的合理比例。
另外,二手车和新车一样,当车主再次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可以给予8.5的优惠,如果在保险期内,车主能够安全行驶,没有违规和事故记录,第二年车主还可以享受7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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