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差额巨大,引社会广泛关注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6-13 20:31:49    加入收藏

央视上周报道称,商业车险存在“高保低赔”的行业惯例。对此,保监会近日表示,将针对目前商业车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并承诺9月底前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的改革。

  投保19万最多只赔10万

  上周,央视曝光了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一霸王条款让保险公司“前后两头占便宜”,却让车主吃了哑巴亏。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即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他最多能获赔19万多元。

  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赔偿处理条款,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但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

  车主委托代理人储谅称,“我投保的是19万,但如果这辆车发生损失,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给我旧车的价值,也就是10万块钱。多出来的9万元所对应的保费算是白交了。”

  保监会表示,针对目前商业车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将开展调研。据了解,保监会调研的内容包括,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保监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保监会将与各领域人士召开座谈会,包括消费者协会、汽车运输协会及部分车主的座谈会,专家学者座谈会,司法部门、律师座谈会等等。

  律师:应退还几年来所有多收的保费

  北京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宏坤一直关注机动车保险的法律问题,他说从法律上看,确实应该按车辆实际价格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不应欺骗消费者,应该退还几年来所有多收的保费。

  戴宏坤称,所谓的法律依据就是保险法55条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那么旧车10万块钱,我是20万投保,储存在保险公司之后,旧车只值10万块钱我只能赔你10万块钱。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它的做法一定是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这是没有问题。但是它应当退回我多保的那一部分相对应的保险费,这也是保险法第55条明文规定要求的,连续几年都应该退回。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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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毕伟将一张2946万的平安银行支票递交到中国南车集团二七车辆有限公司总经理史硕致手中,标志着平安产险顺利完成“7·21”北京特大暴雨最大财产险赔案结付工作。史硕致将一面印有“真诚守信 一诺千金”锦旗赠送给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并对这次专业迅捷的理赔服务给予肯定和赞扬。 截至11月22日,平安车险北京分公司已完成“7·21”暴雨车险理赔9451笔,企业财产险理赔454笔,总计赔付金额超过2.5亿元。为及时抢险救灾,中国平安曾紧急抽调42辆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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