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未上牌就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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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0 16: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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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的新车买来第5天就追尾了,找保险公司理赔,对方以还未上牌照为由拒绝。陈先生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理赔。日前,成都锦江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陈先生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
陈先生称,今年4月,他买了一辆轿车,还没来得及上牌照,第5天就与别的车发生追尾。但陈先生记得,买车当日,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要求他为车子投保机动车 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当时他就咨询过业务员,“未上牌车辆投保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否获得赔偿?”对方回答,“除了车子被盗不能获得赔偿,其余保险事故均可获 赔。”
得到了肯定回答后,陈先生在该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强制保险以及商业保险,并缴纳相关保费。
事故发生后,陈先生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而对方也及时对受损车辆定了损并回收了损坏部件的残值。车子修好后,陈先生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所需的全部资料。
不料,保险公司以陈先生“驾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属驾驶不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绝理赔。
法院审理认为,既然陈先生在该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双方便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且陈先生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知道陈先生的汽车尚未办理牌照以及行驶证,依然与其建立了保险合同关系。
保险公司辩称的依据是《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6条10项的约定,主张自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该条款系格式条款,因其不能举证证明在陈先生投保时对上述免责条款作出了提示或说明,因此该免责条款对陈先生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陈先生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2013年3月1日
行业协会 保险消费者有“娘家” 行业协会 保险消费者有“娘家”
对理赔结果不满意,保险消费者可以去哪里寻求帮助?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协会是12315保险类投诉、协调机构,如果保险消费者觉得受了委屈,不妨找找这个“娘家”。
消费者也可以在广西保险行业协会的网站上投诉,还可到协会现场投诉,协会有专门的“专家库”为大家撑腰。同时建议在购买保险时,应该综合考虑投保公司的承保经验、理赔口碑、条款责任、费率价格、品牌实力等因素,结合自己的使用习惯、经济承受能力等,选购合适的险种险别,也可以让公司给出投保方案,然后“货比三...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