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险后,及时报案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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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0 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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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市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开始进入普通家庭,成为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广州市车管部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广州市新车上牌总数达17530辆,达到历史最高峰。广州交警表示,全市汽车保有量从1999年年底的34.8万辆升至目前的88.5万辆,并以每年15万辆的速度增加。
汽车出险已成了有车族每天出行时都可能遇到的问题,但是汽车出险后应注意什么事项呢?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的标准和范围是什么?大部分车主对此可能并不是很了解。
汽车出险后,及时报案最重要
专家提醒,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必须立即停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即可带齐有关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发生车辆被盗抢或其他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如派出所、巡警)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1、及时报案最重要
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除了向交警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车辆出险后24小时内报案)。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不过,当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尽力积极施救
按照《保险法》规定,车辆发生险情时,车主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此外,保险公司一般只承担车主为防止或减少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出险后,车主应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比如说积极开展自救;如果放任、故意扩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经证实保险公司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3、别忘了收集资料
向汽车保险公司报案后,不要忘了收集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材料,这些资料对以后的理赔非常关键。同时应该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查勘、照相、定损。
4、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
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要与汽车保险公司及时沟通,以免对方开的价与汽车保险公司的赔偿额相差太远。 5、小损自己"买单"专家提醒,对于一些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可由自己承担,因为由于没有或次数较少的理赔记录,明年续保时就可享受低费率优惠。例如太平洋保险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
6、外地出险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
在外地出了事故,应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做好协商善后工作。
7、需在3个月内提出理赔申请
若车主自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出现哪些情况不获理赔?
很多车主都以为给车辆投保了"全险",以为出险后的一切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为"埋单"。但专家指出,即便投保"全险",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不赔付。因为"全险"只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专家提醒,若出现以下12项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将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
1、司机违法驾驶: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有通过年检、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
2、未经定损送修:如果车辆发生异地出险,或者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车主也必须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后送去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对于1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则需要交警提供事故处理单。
3、修车期间的损失: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再次发生任何碰撞或被盗,保险公司将拒赔。而修理厂对车辆有妥善保管责任,故对车主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精神损失:精神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范畴,车险条款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免除责任。尽量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致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5、操作不当致损:例如车辆行驶到积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再次强行打火才造成发动机损坏,损失属于操作不当造成,因此不予理赔。
6、随车物品致损:不少车主喜欢为车辆安装配饰,但这样做也不尽是好事。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压伤、击伤,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7、私下放弃追偿: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定己方为无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根据规定,无责方车主一旦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等于放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8、部分配件被盗:不少车主有这样一个误区:以为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险后,车辆一旦发生被盗、被抢事件,保险公司会对损失物品配件负责赔偿。实际上,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部分零部件如轮胎、音响、照明设备等被盗则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只有在全车发生盗抢,警方立案后一段时间未能侦破或寻回后,才能得到理赔。
9、地震导致损失:车险条款沿袭大部分财产保险的免赔惯例,在覆盖的大多数自然灾害中,也没有加入地震责任。
10、此外,驾车撞了自家人;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损毁;二手车保险未过户等均不获理赔。
索赔条件及理赔注意事项
据了解,车主购全险后,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一、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二、与别人的车相撞。三、车撞人。四、汽车风档玻璃碎裂。五、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六、车自燃。七、车辆丢失或被抢。
专家介绍,出险后,车主具体办理理赔流程为:一、报案后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二、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三、提供财物损失的单据、凭证。四、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五、领取理赔款。
至于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单证是:(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出险后,理赔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出了险,理赔的范围及标准是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专家介绍,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属于理赔范围,并按相关规定的标准赔付。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 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怎样领到保险理赔金?
据了解,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在接受车主索赔申请后3日内审核单证、有关文件及事故情况,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单证齐全并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申请人;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原始单证及有关文件退还给申请人,并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3、单证不齐或文件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补齐。
通常理赔案件审理,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限为10日。但下列情况除外:1、申请人未及时报案或未尽举证责任的。2、有关鉴定书或证明未能及时提供。3、案件处理结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有争议。
到保险公司领取理赔保险金时,车主须凭领款通知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经核对确认后即可领取。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前来领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由车主本人签名认可、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
汽车出险已成了有车族每天出行时都可能遇到的问题,但是汽车出险后应注意什么事项呢?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的标准和范围是什么?大部分车主对此可能并不是很了解。
汽车出险后,及时报案最重要
专家提醒,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必须立即停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即可带齐有关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发生车辆被盗抢或其他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如派出所、巡警)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1、及时报案最重要
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除了向交警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车辆出险后24小时内报案)。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不过,当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尽力积极施救
按照《保险法》规定,车辆发生险情时,车主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此外,保险公司一般只承担车主为防止或减少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出险后,车主应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比如说积极开展自救;如果放任、故意扩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经证实保险公司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3、别忘了收集资料
向汽车保险公司报案后,不要忘了收集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材料,这些资料对以后的理赔非常关键。同时应该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查勘、照相、定损。
4、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
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要与汽车保险公司及时沟通,以免对方开的价与汽车保险公司的赔偿额相差太远。 5、小损自己"买单"专家提醒,对于一些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可由自己承担,因为由于没有或次数较少的理赔记录,明年续保时就可享受低费率优惠。例如太平洋保险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
6、外地出险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
在外地出了事故,应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做好协商善后工作。
7、需在3个月内提出理赔申请
若车主自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出现哪些情况不获理赔?
很多车主都以为给车辆投保了"全险",以为出险后的一切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为"埋单"。但专家指出,即便投保"全险",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不赔付。因为"全险"只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专家提醒,若出现以下12项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将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
1、司机违法驾驶: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有通过年检、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
2、未经定损送修:如果车辆发生异地出险,或者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车主也必须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后送去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对于1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则需要交警提供事故处理单。
3、修车期间的损失: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再次发生任何碰撞或被盗,保险公司将拒赔。而修理厂对车辆有妥善保管责任,故对车主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精神损失:精神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范畴,车险条款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免除责任。尽量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致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5、操作不当致损:例如车辆行驶到积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再次强行打火才造成发动机损坏,损失属于操作不当造成,因此不予理赔。
6、随车物品致损:不少车主喜欢为车辆安装配饰,但这样做也不尽是好事。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压伤、击伤,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7、私下放弃追偿: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定己方为无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根据规定,无责方车主一旦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等于放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8、部分配件被盗:不少车主有这样一个误区:以为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险后,车辆一旦发生被盗、被抢事件,保险公司会对损失物品配件负责赔偿。实际上,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部分零部件如轮胎、音响、照明设备等被盗则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只有在全车发生盗抢,警方立案后一段时间未能侦破或寻回后,才能得到理赔。
9、地震导致损失:车险条款沿袭大部分财产保险的免赔惯例,在覆盖的大多数自然灾害中,也没有加入地震责任。
10、此外,驾车撞了自家人;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损毁;二手车保险未过户等均不获理赔。
索赔条件及理赔注意事项
据了解,车主购全险后,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一、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二、与别人的车相撞。三、车撞人。四、汽车风档玻璃碎裂。五、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六、车自燃。七、车辆丢失或被抢。
专家介绍,出险后,车主具体办理理赔流程为:一、报案后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二、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三、提供财物损失的单据、凭证。四、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五、领取理赔款。
至于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单证是:(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出险后,理赔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出了险,理赔的范围及标准是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专家介绍,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属于理赔范围,并按相关规定的标准赔付。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 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怎样领到保险理赔金?
据了解,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在接受车主索赔申请后3日内审核单证、有关文件及事故情况,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单证齐全并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申请人;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原始单证及有关文件退还给申请人,并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3、单证不齐或文件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补齐。
通常理赔案件审理,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限为10日。但下列情况除外:1、申请人未及时报案或未尽举证责任的。2、有关鉴定书或证明未能及时提供。3、案件处理结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有争议。
到保险公司领取理赔保险金时,车主须凭领款通知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经核对确认后即可领取。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前来领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由车主本人签名认可、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