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电话营销的产品究竟与一般车险产品有何不同、其产品价值又是如何?
到现在整整两年时间,电话营销走的怎么样?问题在哪里?带着这样的问题,笔者进行了有目的的探究……本文的话题——车险电话营销的产品究竟与一般车险产品有何不同、其产品价值又是如何?
【产品价格】
车辆保险的产品价格,专业上衡量就是保险条款的责任范围和保险费率两者关系。
截止目前,市场上可以经营车险电销的财产保险公司为7家,分别是人保、太保、平安、大地、阳光、天平和民安。上述公司的电销产品大同小异,为举例说明仅选择其中一家公司的电销产品与其一般车险产品进行对比产品内容和产品价格的对比。
由于平安公司是最早开展车险电销的公司,且其电销产品经过改良现使用第二版、市场知名度较高等因素,本文以平安公司的2008版车险电销产品与平安常规车险产品进行对比。
【条款内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2008版)条款——“电销条款”,2008年1月29日启用至今有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常规条款”,2007年3月20日启用至今有效。
经对比,不难得出下列结果:
1、“电销条款”在“常规条款”基础上修改而成;
2、“电销条款”因其规定承保车型、使用性质仅限“个人非营业车辆”,在“常规条款”基础上仅在条款内容改动3处,且对产品保障无任何变化:
(1)总则明确保险适用“个人非营业车辆”;
(2)除外责任中删除“专用机械车、特种车需要操作证件、营业客车需要资格证”的限制;
(3)车辆损失责任中明确了“自燃”属于除外责任(平安常规条款规定个人车辆“自燃”属于除外责任,而对于非营业企业、机关车辆“自燃”属于保险责任)。
3、在附加险上删除了如“油污责任”、“车轮单独损坏”等承保需求极小的附加险。
综上,平安公司的电销产品与其常规车险产品条款对于“个人非营业车辆”内容一致、保障范围一致。
【费率水平】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2008版)条款费率规章——“电销条款费率”,2008年1月29日启用至今有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规章——“常规条款费率”,2007年3月20日启用至今有效。
首先须说明的是,车险保险费率分基本费率和费率调节因子两部分。
基本费率对比:对照两份基本费率表,“电销条款费率”均以“常规条款费率”的85%-75%范围进行统一的折扣,即电销产品价格比常规价格优惠15%的说法事实成立。
费率调节因子对比:对照两份费率规章中的“费率系数表”,完全一致。
综上,电销产品价格的确比常规业务价格优惠15%。
2013年3月31日
中国平安启动为期3个月的“财富人生 平安相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