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财产损失仍需商业险补充
总保额增至12.2万元
根据新方案,调整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达到了12.2万元,远远高于旧版交强险中6万元的保险责任限额,甚至也高于交强险听证方案中提出的12万元保额。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车主:“保额翻番”带来实惠
“原来花1050元才有6万元的保额,现在只要花950元就可获得12.2万元的保障了,新交强险实惠多了。”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车主,他们对新版交强险普遍表示了“满意”。
一位王姓车主表示:“目前,人身伤亡的赔偿标准已大幅提高,而按照旧交强险,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有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才5万元,在大的事故中,这点赔偿远远不够。现在新交强险的保额提高了一倍,我们车主当然高兴。”
车主小陈称,保额提高了,而保费便宜了,对于众多购车一族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喜讯。目前油价一涨再涨,加上养路费等其他费用,养车成本已越来越高。此次新交强险这番“变脸”,对广大车主来说可谓“减负之举”,同时也是还原交强险公益身份的必要举措。不过,小陈表示,从1050元到950元,新交强险价格只降了100元,其下调的幅度应该更大一点。
另外,在采访中,也有车主提出,尽管最高保额已翻倍,但新版交强险仍保持了原有的伤亡、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几大分项赔偿,且与伤亡赔偿由5万元升至11万元相比,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仅在8000元基础上增加了2000元。其实,在提高保额的同时,交强险理赔不应区分死亡伤残和医疗费,不应进行类的分别。也就是说,一旦出险造成人员伤亡,只要不超过最高限额,全部都应进行理赔。
未到期保单也可享新限额
“我上个月才续买了交强险,当时保额只有6万元,现在一下子提高到12.2万元,这样一来,我不亏大了?!”12日,听到新版交强险出台的消息,车主老彭有点郁闷。
“我的交强险保单是去年6月份买的,今年2月份还未到期,新方案实行后,我的老保单该如何赔付呢?”未搭上新版交强险“顺风车”的何先生,对新方案也是疑虑重重。
不过,记者了解到,上述车主大可放心,因为在责任限额上新版交强险对新老保单采取了“一视同仁”的政策,换句话说,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旧保单,在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即可享受12.2万元的责任限额。而在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则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财产损失仍需商业险补充
随着交强险保额的大幅提高,近年一直作为交强险必要补充的商业三者险面临一定的“变数”。一些车主表示,交强险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调高至12.2万后,商业三者险就可以少保,甚至不再投保。
对此,有关人士提醒,尽管此次交强险的保额已经翻了一倍多,但在经济水平相对较高的城市中,12.2万的保额显然不够,特别是如果出现大的事故,这点赔偿可谓“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