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交强险赔付时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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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8 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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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定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详解】本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金支付对象和时限的有关规定。
根据《保险法》索赔处理时限要求,在第五节“赔偿处理”中第二条“赔偿时限”做了相应的调整,实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对本条第三款“赔偿保险金时限”的要求:
(一)保险责任核定时限。对涉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1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二)拒赔通知时限。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赔偿保险金时限。
1、对属于保险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在当日给付保险金。
2、对属于保险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3日内给付保险金。
3、对属于保险责任在5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5日内给付保险金。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交强险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不超过7日内给付保险金。
(四)先予支付保险金承诺。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2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2013年5月23日
买车险要注意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2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30万元,却投保了2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查看全文>> 案例:开车途中遭遇的士司机无端变道,爱车被硬生生地划出几道裂痕。遭遇爱车“被毁容”的市民胡小姐虽然交警在第一时间来到现场,开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士司机负全责,但她急急的电话召来自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进行出险认定和定损。理赔人员查看现场后表示,由于交警已经认定出租车司机陈先生负全责,所以胡小姐事故的一切赔偿措施将由陈先生的保险公司来完成,所以查看之后便撤离了现场。
车主要各自报案
虽然陈先生反复说明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陈先生那边的保险公司相关定损人员一直迟迟未现身,将近凌晨,胡小...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7日
洗车场里爱车被盗可否向保险公司索赔
上周末,王先生自驾游归来后,把爱车开到离家较近的一家洗车场做清洗保养。到了洗车场,他顺手将车钥匙交给工作人员,说自己20分钟后来取。半小时后,当王先生回到洗车场,却被告知车被小工偷偷开跑了,洗车场管理人员再也联络不到这名偷车的小工,打手机也不在服务区。王先生立刻打电话报警,但交警经过核实,出具的意见是:王先生的车不属于车辆盗抢,而属于“职务占有”。王先生一听就急了,他想:虽然我买了全车盗抢险,但根据交警的判定,我还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索赔吗?
专家点评:
上述案例中,交警出具的判定书认定:王...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8日
新车入手投保全车盗抢险,因地制宜 全车盗抢险,因地制宜
很多车主居住的小区治安不好,没有固定的停车场,另外,一些经常被盗的车型,最好保盗抢险。保险公司对一些车型会提高费率或者限制保额,通常盗抢险会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即使买了不计免赔险也不管用。当然,如果装了防盗装置,车子的保费可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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