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方案的内容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汽车交强险包括什么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根据条例规定,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听取了消费者代表、有关部委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需求出发,结合我国国情,综合考虑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实际支付能力、保险公司经营承受能力以及新的法律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后,确定了全国统一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并于日前批准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19日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上述车型中,拖拉机目前由于缺乏历史数据支持,其基础费率暂未测算完成,待确定后经保监会审批后再公布执行。保监会表示,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其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有本质不同,故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今后,通过实行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将逐步实行交强险差异化费率。
从2008年2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已提高到12.2万元。
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一是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1千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私家车的话,如果基本只在市区,供上下班用,三者险保额可选择20万元;如果用途比较多,最好选择50万保额,费用仅相差几百元。
交强险,三者险这两个险说通俗一点,就是自己闯祸了要赔给人家的。交强险的保额比较低,所以要三者险来补充。至于座位险,也就是车上人员险是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的。
赔偿处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